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和申请途径: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向上一级地方申请行政复议;对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可选择向本级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行为不服,可向其申请行政复议,不服复议决定可向提起诉讼或向申请裁决;对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不服,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分析
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申请行政复议。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也可以找上一级门。
3、对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申请裁决,由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4、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拓展延伸
行政复议部门的职责和程序是什么?
行政复议部门是负责审查和决定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调查核实相关事实、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作出复议决定等。行政复议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受理、事实调查、听证、复议审查、决定公告等环节。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的方式向行政复议部门提出申请。行政复议部门将依法进行事实调查和听证,听取申请人和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最终,行政复议部门将根据调查结果和适用法律法规作出复议决定,并公告通知申请人和相关当事人。行政复议部门的职责和程序旨在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结语
行政复议部门是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机构,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决定。根据行政复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地方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对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行为的部门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申请裁决。对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不服的,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行政复议部门的职责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