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公司不能清偿的债权人的债务的,出资不足和公司设立时的其他原股东,股权转让后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在出资不足数额及利息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条
债权人请求公司清偿债务,公司不能清偿的,债权人可以同时对出资不足的股东和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提起诉讼,请求其在出资不足数额及利息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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