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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高价销售口罩的处罚规定

来源:步遥情感网

高价卖口罩属于哄抬价格行为,违反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将面临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并可能公开曝光。同时,不执行指导价或定价也会受到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以及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

法律分析

一、个人高价卖口罩怎么处罚

高价卖口罩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属于利用其它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依据该条款规定对违法商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二、法律规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或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指导价、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一)超出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

(二)高于或者低于定价制定价格的;

(三)擅自制定属于指导价、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

(四)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指导价、定价的;

(五)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

(六)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七)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

(八)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

(九)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

(十)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十一)不执行指导价、定价的其他行为。

结语

高价卖口罩涉嫌违反价格法,属于哄抬价格行为。根据相关法规,对违法商家可予以罚款、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情节严重者可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公开曝光。另外,对不执行指导价、定价的经营者,也将追究责任,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以上是对高价卖口罩行为的法律规定和相应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第十 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制定团体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保证各参与主体获取相关信息,反映各参与主体的共同需求,并应当组织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团体标准的制定进行规范、引导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第十四条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标准项目,制定标准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立项并及时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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