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注册分公司需要的材料有: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3、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需要提供当地临时居留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公司章程复印件(应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程);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的资金数额证明;
9、经营范围涉及预审批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审批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