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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关多少年可以减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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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关多少年可以减为无期徒刑?一般死缓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死缓和死刑的区别在于适用对象、核准程序和执行方式。适用死缓的条件是罪该处死且不必立即执行死刑。一审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可以通过上诉状提出上诉。对于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来说,没有故意犯罪行为且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两年期满后可以减为25年的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一、死缓关多少年可以减为无期徒刑?

一般死缓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可以减为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减刑。

二、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有哪些?

1、适用对象: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而死缓则是适用于罪应处死但不必立刻执行的犯罪分子;

2、核准程序:死刑依法必须由最高人民判决或报请最高人民核准,而死缓则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

3、执行:死刑一律处以死刑,而死缓可以依法获得变更。

三、死缓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罪该处死;

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四、一审判处死缓怎么写上诉状?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则不列被上诉人)(姓名等基本情况)

上诉人因______一案,不服(高人民____年__月__日()字第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具体的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具体内容,阐明上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此致

__________人民

上诉人:

代书人:

年月日

事实上,对于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来讲,很大程度上有不被执行死刑的可能性,已经被判处死缓,绝大多数罪犯不可能在死刑缓刑执行期间再有故意犯罪行为,在此期间没有故意犯罪行为,且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两年期满后可以直接减成25年的有期徒刑。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死缓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对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二年期满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犯罪情节恶劣,故意犯罪的,需要经最高人民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被判处死缓的累犯以及因特别严重罪行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可以同时其减刑。因此,对于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来说,如果在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行为且有重大立功表现,有可能在二年后减为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请最高人民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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