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个体户开普票怎么开?
1、个体户如果需要代开,凭你的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对方出具的《付款证明》、双方签订的合同等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
2、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放《领购簿》。
3、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所办税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纳税人领购票种核定申请表》一式二份。需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需报送的资料经办人的身份证明、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印模。
4、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凭《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纳税人应提供资料:购领簿、税控IC卡(税控机打使用)、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已用存根(初次购买除外、购税控携带已开具的最后一张记账联)
5、下载开票软件,进入开票界面,按自己需要开票。
二、准备的材料:
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三、凡未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发生经营业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发生超经营范围经营取得营业税应税收入,以及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或者停止发售的单位和个人,取得应税收入时,可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