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审计决定的执行期限规定为多少天为宜,关系到审计决定不执行时,审计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因为超过期限申请的,不予执行,而审计机关又没有强制执行权,所以需要慎重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第一款 审计机关送达审计文书,可以直接送达,也可以邮寄送达或者以其他方式送达。直接送达的,以被审计单位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签收日期或者见证人证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邮寄送达的,以邮政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以其他方式送达的,以签收或者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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