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拖欠工资起诉后,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根据工作年限确定。劳动保障部门将重点查处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要求用人单位补清拖欠工资,保障农民工权益。如遇拖欠工资,可通过申请支付令、劳动监察投诉或劳动争议仲裁追索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工资支付情况,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可责令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法律分析
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被起诉会怎么办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会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把企业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钱,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点,依法严厉查处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责令用人单位补清所拖欠的工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3、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协商不成,可以按以下三种途径追索工资。
一、有欠条的,可以直接向人民申请支付令。
二、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限期内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50——100%支付赔偿金。
三、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结语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但会采取措施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会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同时,劳动保障监察将重点查处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对于拖欠工资问题,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劳动监察投诉或劳动争议仲裁等途径追索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并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将依法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合法权益的得到有效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五十二条 【专项集体合同】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