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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保证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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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的责任免除,对于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务,债权人未经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允许债务转让的,保证人对转让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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