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失业人员如果在失业前在单位工作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两年,可以领取失业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如果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会重新计算,并且可以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与新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法律分析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的,失业金最长可以领12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拓展延伸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规定和资格要求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规定和资格要求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失业保险金是为那些因失业而暂时无法获得收入的人提供经济援助的一种福利制度。要获得失业保险金,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要求,例如必须是失业状态、已经缴纳了一定的失业保险费等。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也有所规定,可能会根据个人的失业时间和就业前的缴费情况而有所不同。具体的领取规定和资格要求应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结语
失业保险金是为失业人员提供经济援助的福利制度,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通常,失业人员在失业前所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时,可以领取最长12个月的失业金。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应领取但尚未领取的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具体的领取规定和资格要求应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