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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两费减半征收2022年解读

来源:步遥情感网

一、优惠对象

“六税两费”减半征收主要针对的是小微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国家非和禁止行业;

(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对于新设的企业在第一次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可以不考虑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满足以上条件均可享受。

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

二、六税两费具体明细

1.“六税”指的是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2.“两费”指的是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申报方式

1.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需要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2.对于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具体根据当地的。不过纳税人最好还是要及时申报。

申报纳税

在全国各地面临经济下行压力的背景下,通过减税降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

为了继续响应国家减税降费,减轻小微企业税务负担,2022年继续沿用了“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的发展由来

早在2019年,为贯彻落实党、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通知》,对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实行减半征收,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今年的3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再次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法律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的公告》

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需要确定,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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