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步遥情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居住权的法律价值

居住权的法律价值

来源:步遥情感网

法律分析:1.设立居住权的理论价值居住权外延上归属于人役权,而在此之前,我国法律只规定了地役权,设立居住权完善了我国役权的设置,丰富了用益物权体系,进而充实了物权体系,充分实现物的效用。

2.设立居住权的实践价值便于司法实务操作在此之前,遇到婚姻家庭、老年人居住、保姆居住等案件的纠纷,法官往往无法可依,出现很多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而设立居住权制度后,遇到此类案件就有法可依了,便于法官裁判案件,提升司法质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buyg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