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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将财产赠与第三者可以追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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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配偶一方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情况,应当依据我国《民法典》中有关赠与合同的规定,即如赠与方具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另一方表示接收赠与并且赠与物已实际交付的,则赠与行为有效,赠与人不得要求返还。然而,私自赠与的财产毕竟是双方共有的财产,一方的私自赠与行为已侵害到另一方的财产权利,由此带来的损失,应由私自赠与财产的一方赔偿。

一、赠与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赠与合同生效要件: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意思表示真实;2、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赠与人的合法财产;3、赠与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4、赠与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买卖合同与赠与合同有哪些区别

买卖合同与赠与合同的区别:

1、买卖合同是一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给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受赠人除附有义务的赠与合同外,不需要支付对价或履行一定义务;

2、买卖合同是指等价付款。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免费给予受赠人的合同,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签订的合同种类越来越多,销售合同和赠与合同是我们常见的合同类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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