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有期限。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五个工作日的时间。如果情况紧急的,会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财产保全有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两种方式,对于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保全方五个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将解除保全。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向提起财产保全申请向人民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即可,对于需要提供担保的,提供相应的担保财产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