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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和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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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和进口不是同一种税。

关税是指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课征的一种税收。关税在各国一般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对于对外贸易发达的国家而言,关税往往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对进出口商品都可征收关税,但进口关税最为重要,是主要的贸易措施。

关税的征税基础是关税完税价格。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出口货物以该货物销售与境外的离岸价格减去出口税后,经过海关审查确定的价格为完税价格。

关税应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进口,是指进口环节征缴的,属于流转税的一种。不同于一般对在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进口是专门对进口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一种。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在计算进口环节的应纳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税金)。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进口货物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已包括已纳关税税额,如果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要包括进口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

进口计算公式: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率

关税和的关系?

同关税存在着配合关系。

一般说来,出口商品大都免征关税,与此同时,出口商品也大都免征,或者将已征收的予以退还。反之,进口商品大都征收进口关税,同时,也大都征收进口环节的。

进口环节:关税=完税价格X关税率,=(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X率。

: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纳税主体: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义务人。

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在我国,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法定增值额为的征税对象。其征税范围不仅涉及生产环节销售货物的领域,而且在流通环节销售货物也需缴纳。

税率:现行法规定了17%、13%、零税率三档税率。其中17%为基本税率,13%为低税率,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

关税:是以进出关境的货物或物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

关税的特点:关税是统一的国境征税;

关税是以进出境货物或者物品为征收范围;

海关是关税征收管理机关。、消费税、关税都是流转税,流转税是以在商品流转中商品销售收入额和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劳务或业务收入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综上所述,关于以上问题,建议一定要分清楚关税和的区别,合理纳税,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三十六条进出口货物关税,以从价计征、从量计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征收。从价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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