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逮捕后在看守所呆不超过七个月,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逮捕通知书发放到犯罪嫌疑人的家里,逮捕由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一、批准逮捕后需要在看守所呆多久
批准逮捕后需要在看守所呆不超过七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最长可以延长至七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二、批捕审查律师能做什么
批捕审查律师能做的有: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具体罪名。
三、批准逮捕通知书发放到哪里
批准逮捕通知书发放到犯罪嫌疑人的家里。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逮捕通知书应当写明逮捕原因和羁押处所,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的形式寄发逮捕通知书。逮捕通知书是寄到嫌疑人的家里,不会寄到派出所的。机关在异地执行逮捕时,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机关,被逮捕人所在地的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从而保证逮捕任务的顺利完成。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论是批准逮捕,还是决定逮捕,一律由机关执行。
结语
批准逮捕后,犯罪嫌疑人需在看守所羁押不超过七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复杂案件可经上级批准延长一个月,最长可延至七个月。批捕审查律师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会见、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代理申诉和控告,了解具体罪名。批准逮捕通知书应寄到犯罪嫌疑人家中,机关在异地执行逮捕时应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机关,以确保任务顺利完成。逮捕由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四节 对又犯新罪罪犯的处理 第三百一十六条 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由犯罪地机关立案侦查。
对留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因犯新罪被撤销假释的,应当根据侦查、审判需要,由犯罪地看守所或者原执行看守所收监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一节 收监 第十五条 人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机关,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