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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判决后,被告方无法支付赔偿,如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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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被告方判决支付民事赔偿后无力支付的情况时,可以通过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包括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方式,最终将被告方财产变现用于赔偿原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被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出民事诉讼请求,作为当事人参加刑事诉讼,对被告人提出的赔偿请求提出意见,或者自己直接提出赔偿请求。判决认定被告人犯罪的,应当一并判决民事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隐瞒、转移、变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债权人行使权利的,人民应当责令其改正,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判处赔偿的,应当在判决确定的期间内履行;逾期不履行的,人民可以强制执行。”

总结: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被告方无法支付赔偿时,可以通过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执行,最终将被告方财产变现用于赔偿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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