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会是各地下面的一个类似于某一个活动的组委会,是由区各个相关的组成部门组成的一个法定机构,其全称是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根据2003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出的《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设立的;旨在加强对全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安委办的工作职责是:
1、协调安全工作;在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全生产工作;
2、提出;研究提出全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
3、解决问题;分析全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进行应急救援;协调总参谋部和总部调集参加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做好日常事务;承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其他任务;完成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法律依据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2003) 》
一、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在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
(三)分析全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必要时,协调总参谋部和总部调集参加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完成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委会工作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王显政兼任,副主任由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副赵铁锤、王德学、孙华山、梁嘉琨担任。
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