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是可以申请破产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是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人民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要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企业法人才能向人民提出破产申请。
一、破产和解的申请主体是哪些
1、破产和解的申请主体是债务人,债权人以及清算人是无权申请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和解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提出。只有人民才可以宣告破产。
2、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申请重整。
二、资不抵债公司能否清算注销
公司出现明显资不抵债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可以向申请破产,受理破产申请后,公司清算结束的,就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三、不同主体提出破产重整申请的条件
(一)债务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即当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破产原因时,可以对其实施重整。
2、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企业法人不具备破产原因,但有可能丧失清偿能力的,虽然不能对其实是破产清算或者破产和解,但为了挽救企业,也可以对其进行破产重整。
3、债权人申请对债务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布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申请重整。
(二)债权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在此种情况下只有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
(三)出资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申请重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