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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法本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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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 第 1— 5 章)

一、 填空题 ( 每空降兵分 , 分 20 分 )

1.禹刑 2 .汤刑 3 .九刑 4 .杀 5 .醢 6 .兄终

弟及 7 .媒氏

8.神权法指导思想 9 .田里不鬻 10 .七出

二、 单项选择题 ( 每题 2分, 分 20分)

1.A 2 .D 3 .A 4 .B 5 .D 6 .D 7 .C 8 .B 9, A 10 . D

三、 多项选择题 ( 每题 2分, 分 20分)

1. ABC 2 . ABCD 3 .ABC 4 .CBD 5 .ABCD 6. ABCD 7 .BC

8. BCD 9 .ABC 10 .ABCD

四、 名词解释 ( 每题 6分, 分 30分)

1.质剂 : 买卖双方各执一半。 这种竹简分为长短两种 ,

长( 券) 叫质 , 用来买卖奴隶或牛马等 ; 短( 券) 叫剂, 用来买卖兵器或 珍异物品 。

2、 六礼: 西周结婚的程序 ; 包括纳采 , 问名 , 纳吉 , 纳

币 , 请期 , 亲迎 , 后来封建社会基本上沿用西周的六礼制度。

纳采指男家请媒人去女家提亲 , 女家答应议婚后 , 男家备礼 前去求婚。

问名指男家请媒人额外内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 纳吉指男家卜得吉兆之后 , 备礼通知女家 , 决定纺结婚姻。 纳征指男家向女家送聘礼 , 又叫纳市。

请期指男家选定婚期 , 备礼告诉女家 , 求其同意。 亲迎指新郎亲自去女家迎娶。

六礼始于奴隶社会 , 对后世影响很大 , 是包办婚姻与买卖婚 姻相结合的体现 , 并充满浓厚的迷信色彩。

3.五听 : 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

方 法 , 始于西周 , 对后世有较大影响。 《周礼 ?秋官。小司寇》”以五 声听狱讼 , 求民情 , 一曰辞听 ; 二曰色听 ; 三曰气听 ; 四曰耳听 ; 五曰目听。 ”辞听指听当事人陈述 , 理亏则语无伦次 ; 色听指观察 当事人表情 , 理亏则面红耳赤 ; 气听指听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 , 理亏则气喘 ; 耳听指观察当事人的听觉反应 , 理亏则听觉失灵 ; 目听指观察当事人眼睛 , 理亏则不敢正视。 ”五听”表现出浓厚的 形式主义特点 , 但就其注意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而言 , 有一定借 鉴意义。

4.《法经》 :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 系统的封建法

律。由 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了 《法经》。 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诸侯国 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 , 制定《法经》 六篇。它是中国封建社会最早 的一部粗具体系的封建法典。 《法经》六篇 , 分别是盗、 贼、 囚、 贼放在开头部分 , 而把相当

于刑法总则的具律放在了篇尾。 从《法 经》的内容 , 可看出其阶级本质 : 第一 , 它的锋芒主要是指向农民 和其它劳动人民的 ; 第二, 维护君主制度 ; 第三 , 维护封建 等级制度。总之 , 《法经》是新兴地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 , 是封建地主阶级农民反抗的暴力工具。

捕、 杂、 具。李悝认为 ” 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 因此把盗、

5.以古非今罪 : 秦朝设立的罪名 , 就是以过去的事例指责现

实 的各项和制度 五、 案例分析

1.商纣争太子案

( 1) 在商代妻和妾区别是什么 ?

答 : 妻妾的地位截然不同 , 二者处于极不平等的地位。 大多数 妾是奴隶主贵族从女奴中强娶来的 , 还有的是经过”嫔嫁”来的 , 即奴隶主贵族娶妻 , 往往同妻的隋嫁女一同收为妾。 一妻多妾制是 由于奴隶社会私有制决定嫡长子继承制 , 如果多妻就会造成王位 混乱和争斗财产 , 影响奴隶阶级专政的统治秩序。

( 2) 嫡长子继承制的含义及意义。

答 : 嫡长子继承制就是王位和爵位由正妻所生的长子继承的 制度。此制度始于商朝末期 , 至西周初期正式确立。

嫡长子继承制决定了奴隶社会私有制下的一妻多妾制 , 如

果 在多妻的情况下 , 就会因争夺财产和王位产生混乱 , 乃至战乱。 因 此妻妾之分 , 也就有了嫡子和庶子之分 , 就以避免在继承问题上 发生争执 , 进而影响奴隶阶级专政的统治秩序。 嫡长子继承制有利 于奴隶主阶级统治秩序。

2.车裂商秧案

( 1) 结合教材 , 简述商秧改革的主要内容

答 : 商鞅在秦国进行两次变法

第一次变法 ( 公元前 359) 。重点是打击奴隶主贵族的政治势 力。具体内容是 : 一是整顿户籍 , 设立连坐法 , 防止隐匿坏人 ; 二 是奖励告奸 ; 三是. 奖励农业生产 ; 四是. 奖励军功。

第二次变法 ( 公元前 350) 。重点是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 具体内容是 : 一是.进一步强调分户居住 ; 二是 .取消分封制 , 普 遍建立郡县制 ; 三是 . 废除井田制 , 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 ; 四是 . 统一度量衡制度。

商鞅变法意义 , 在于经过变法改革 , 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 发展, 使得秦国国势日强 , 在战国” 七雄”中跃居六国之首 , 为后 来秦始皇统一大业奠定了基础。

( 2) 请叙述刑、 法、 律的概念。

答 : 从词源看 , 汉字”法”确有”平” 、 ”正”、 ”直”和” 公正裁判”的含义。与”法”字有密切联系的另一个字是”律” 。 据(说文解字 )的解释 , ”律, 均布也”。

可见 , ”法”总是指一种 判断平、 正、 直的标准 , 而”律”则主要强调的是人人必须遵守 的东西。把”法”与”律”连用 , 就是说”律”是一种包含有国家

确认的判断公、 正、 直的标准的”律” 。”法律”一词在清末民初 才被广泛使用 , 据说是受日本的影响。

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 2 答案

( 第 6—10 章)

一、 单项选择题 ( 每题 2分, 共 20分)

1.B 2 .C 3 .D 4 .A 5 .C 6 .C 7 .D 8 .D 9. B 10 .D

二、 多项选择题 ( 每题 2分, 共 20分)

1.ABCD 2 .ABCD 3 .ACD 4 .ABCD 5 .ABCD 6.BCD

7. BD 8 .ABC 9 . ABCD 10 .BC

三、 名词解释 ( 每题 4 分 , 共 20 分)

1.亲亲得相首匿 : 允许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对于一定的犯

罪 能够首谋隐匿。 汉律规定 , 卑幼匿尊亲长 , 不负刑事责任 ; 尊亲长 首匿犯死罪的卑幼 , 虽应处刑 , 但能够请求减免 ,

首匿犯一般罪 的卑幼也不负刑事责任。

2.官当 : 中国封建社会指犯罪可用官品或爵位折抵徒

刑和流刑的刑罚。《北魏律》 最先做此规定 , 隋律、 唐律相继沿袭。 唐律规定 , 五品以上官可抵私 罪” ( 因私事或假公济私而犯的罪 ) 徒二年, ”公罪”( 因公事而犯 的罪 ) 徒三年 ; 九品以上官可

抵”私罪”徒一年 , ”公罪”徒二年等。明、 清律无此规定。

3.唐律疏议 : 《唐律疏义》就是《永徽律疏》 , 它是我们

研 究唐律的范本 , 而且是中国封建法典的典范 , 成为中华法系的代 表。唐初在隋朝《开皇律》的基础上修成了一部《唐律》 。《永 徽律疏》是唐高祖命长孙无忌等人根据《武德律》和《贞观律》编 撰的法典 , 共二十篇 , 五百零二条 , 篇名依次为名例、 卫禁、 职 制、 户婚、 厩库、 擅兴、 贼盗、 斗讼、 诈伪、 杂、 捕亡、 断狱等 , 于永徽二年 ( 公元 651 年 ) 颁行。《永徽律》以保护封建 土地所有制 , 维护封建宗法制度 , 加强皇帝的权力 , 统治和 农民为主要内容 , 是中国现存最完备的一部封建法典 , 全文保存 在《唐律疏议》中。

4 .宋刑统 : 宋太祖建隆四年编成《宋建隆重详定刑统》 ,

称《宋刑统》 。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

典。其条 文只是《唐律疏议》的翻版 , 变化之处在于 : 增加”折杖法” ; 收 集自唐末至宋初 150 年间的敕、 令、 格、 式中的刑事规范 209 条附于律文之后 ; 篇目仍是 12 篇、 502 条 , 但在每篇下设有门 , 合计 213 门。

5.秋审 : 秋审是清朝的一种审判制度 , 从明朝发展而

来。 清朝将朝审发展为两种 , 即朝审和秋审。秋审的对象是复审各 省上报的被处以死刑的囚犯。秋审开始执行于顺治十五年 , 首 先要求各省的督抚将自己省内所有被判处斩和斩监候

( 相当于

现代的死缓 ) 案件和布政使、 按察史会通复审 , 分别提出四种 处理意见 : (1) 情实。罪情属实 , 罪名恰当 , 奏请执行死刑。

(2) 缓决。案情虽然属实 , 但危害性不大者 , 可减为流三千里 ,

或减发烟瘴极边充军 , 或再押监候办。 (3) 可矜。 案情属实 , 但 有可矜或可疑之处 , 可免死刑 , 一般减为徒、 流。 (4) 留养承 祀。案情属实、 罪名恰当 , 但有亲老单丁情形 , 合乎申请留养 者 , 按留养案奏请皇帝裁决。 四、 案例分析 ( 每题 10 分, 1.缇萦上书救父。

( 1) 奴隶制五刑

共 20 分 )

答: 奴隶制五刑 :即黥 ( 墨) 是在罪犯面部或额上刻辞后涂

劓、 刖、 宫、 大辟。墨

以墨 宫刑即男子割去生殖器 , 女子幽闭的刑罚 ; 大辟即死刑。

( 2) 分析汉文帝废除肉刑的原因。

答: 这次刑制改革 , 经过文景两位皇帝 , 时间长达 20 多年 , 反映了一项制度的改革 , 是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 ; 后世多认为 是出于” 悲怜”缇萦 , 体现文帝德政 , 但本质在于社会和经济的发 展。统治者既要惩罚犯罪者 , 又能使其保存劳动能力 , 以利于其统 治。可是 , 在中国法制史上意义重大。 它

是中国古代刑制由野蛮阶 段进入较为文明阶段的标志和转折点。 为封建制五刑的建立奠定了 基础 , 而且也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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