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孔子仁学思想的内涵及其现代意义是什么?
“仁”是孔子的重要思想主张,也是春秋以来的一种新的伦理思潮。中国思想史上的“仁”或“仁爱”不同于教的上帝之爱,其提出一开始就与氏族宗族血缘关系有密切联系。孔子的“仁”就是与这种伦理有着密切联系的。第一,孔子把“爱亲”规定为“仁”的本始,“君子笃于亲,兴于人。”表明孔子认为爱亲之爱是“仁”最深层的心理基础;“仁”作为道德意识,首先是指“爱亲”之心。这就将“仁”建立在宗法血缘的基础之上。第二,孔子把“仁”规定为“爱人”。“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这就表明孔子将爱亲之爱推及到爱人,获得了“泛爱”的性质,不仅仅体现了“爱”的由近及远,由亲及疏的量的变化,而且包含了质的升华。从这点来说,孔子的“仁爱”首先要建立在“爱亲”的基础之上,不爱亲人何谈爱别人,这一点充分体现了中国的传统思想是建立在严格的宗族血缘关系的基础之上的。
孔子的“仁”学在现代社会一方面体现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互敬互爱,另一方面为现代人思考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角度。随着现代社会的日益发展,人们越来越淡化人与人的关系,越来越淡化人的价值,人被异化了。无论是社会上出现的亲情道德沦丧,还是陌生人之间的矛盾,无疑不表明人与人之间缺少了古代的“仁爱”之心。或许我们更加强调法制,但法也不是无情,法的真正意义在于以人的自身价值为基础而存在的自然法,同样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正如我们曾经探讨的“父子互隐”,虽然我对次依然持否定态度,但是从“仁”的角度,这个例子更加突出了从人的角度思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视野。当然,孔子的“爱人”之“人”是否具有一定的阶级性这一点还有待于商榷,这里的论述仅从普遍的“爱人”出发。
2、 孟子与荀子的人性论有何区别与联系?
中国哲学对人性本善和人性本恶的问题争论不休。
孟子主张人性善,而荀子主张人性恶,二者存在一定区别,但又具有联系。孟子认为人生而为善,但并不意味人人出生都是圣人,人性中有些因素是无所谓善恶的,如果人不加以节制,就会走向恶,人性也会由善转恶。而荀子则与其相反,在《性恶》篇中,荀子提到:“人之性,恶;其善者,人为也。”更加突出人的“善”是后天培养的,人本性是“恶”。无论是孟子还是荀子,都承认“人人皆可为尧舜”,都突出后天培养对人性的作用。孟子从人性本善出发,提出如果不加以注意,人性同样会走向恶;而荀子则认为虽然人性本恶,但是人人都可以通过自身的后天努力达到自我的升华,走向性善。
虽然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二者之间的差异不容抹杀。孟子认为,人生来就有仁、义、礼、智“四善端”,人只要充分发挥这四善端就可以成圣。而荀子则认为,人生来不仅没有善端,到相反,生来就有恶端。在《性恶》篇中,荀子试图证明,人生来就有贪图利益和感官享受的欲望;但人生来又有理智,可以使人为善。孟子认为人皆可以为尧舜,因为人性是本善的,而荀子认为人皆可以为大禹,因为人有智性。可见孟子强调人可以为善是由于其天然的善的本性,而荀子强调认可为善,是由于人自身的理性可以“使人为善”。
3、 你如何认识老子的辨证智慧?
在主宰事物变化的自然法则中,最根本的就是中国人常说的“物极必反”,这边来源于老子的思想。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这便是老子自然法则的原初表述。这表明老子强调事物达到一定程度会向相反的方向转化。这种认识发展到老子的为人处事观念上,就体现为杰出的辨证智慧。
老子在《道德经》中告诫人们,人应当懂得天地间万事万物的流动变化、相反相成的道理,为人处事要合乎自然的常理。正如我们耳熟能详的寓言: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在我看来,老子的辨证智慧恰恰给人以看待人生的启示:很多时候,我们所处的人生是逆境多于顺境,每每此时,我们做的更多的是抱怨、烦恼,口口“郁闷”,殊不知,老子已经用他的辨证智慧告诉我们,“福”与“祸”是可与相互转化的。我们在逆境中应该保持乐观的心态,因为没有人永远是赢家,同样,也没有永远的败者,只要人生没有尽头,“福”定会降临。同样,在顺境中,我们同样不能忘记,“福兮,祸之所依。”不要放松自己的警惕。
4、 试谈庄子齐物论思想的内涵及启示。
5、 请谈一下:在当代社会,中国古代哲学与文化中哪些内容可以发挥积极作用?
当代社会,一个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经济的高速发展,这一方面为人们带来便利的生活条件,也同时为人类社会带来了种种弊端。无论是亲情伦理、社会法制等等诸多方面,都需要中国古代哲学文化的“救赎”。这里我重点谈论关于“人”的方面。
人在高速发展的经济面前,逐渐被异化了。人们越来越关注经济发展的速度,而作为“人”的主体本身,却越来越被忽略,随之而来的是亲情伦理观念的淡薄,人与人之间的陌生化。从这点来说,越来越需要源于中国传统宗法血缘之中的中国古代哲学来拯救人的亲情观。当然,我这里讲的亲情绝非传统思想中糟粕的部分,只是强调人格下的亲情,并由亲情推及出去,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中国古代哲学中不乏关于“人”的学问,虽然这里的“人”不同于西方“人文主义”的“人”,它从产生就是源于宗法,因此,更多的时候,中国哲学中的“人”带有一定的阶级性(对此学术界还有所争议,不作深究)。但是中国哲学对”人“的关注却值得当代社会所采纳。在西方不断强调人的个体价值时,中国哲学更多的是关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关注人作为群体的普遍属性。除前面提到的亲情伦理之外,无论是孟子的人性本善还是荀子的人性本恶,都十分鲜明的表明,人性的终究善恶都取决于人自身,这就强调了现代社会下修身的重要性。
再如,我们在本课程多次提起的“父子互隐”这一问题,从法家的角度,父子互隐为罪,而从儒家的角度,父子互隐则应提倡。但无论从哪个角度,都对现代社会有很重要的启示。法的角度,强化法治的建设,而从儒家的角度,强调法的同时,关注人自身的塑造,以德治人,强调“防”而不强调“治”,这相比现代社会冰冷的法律条文,更具有人性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