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职工食堂投诉处理制度
一、党政办是投诉第一受理人。接到就餐人员投诉后,在自己权限范围内的及时处理,超权限的迅速上报分管领导。
二、接到就餐人员投诉后,态度要诚恳、耐心、保持冷静。
三、站在就餐人员的角度考虑问题,尽量缩短与就餐人员在感情上的距离。
四、了解就餐人员投诉原因和要求,告诉就餐人员需做调查及大致等候时间。调查认真仔细,不推脱、搪塞就餐人员。
五、接触就餐人员时,态度友善,不争吵、辩论。
六、接到就餐人员投诉食品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及时核实该食品,如有异常,应及时撤换,同时告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七、事实调查清楚,提出处理办法后,耐心转告就餐人员,征求就餐人员对处理办法的意见。
八、搞好投诉处理的善后工作,每次的投诉记录及时存档。
九、投诉内容分类整理、定期分析,对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食堂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