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及成品保护措施
一、竣工资料及竣工文件
1、由专职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归档、保存有关工程进度、质量检验、隐蔽工程检查、试验报告、测量及量测记录、障碍物拆除等所有工程的原始记录、照片、声像资料等。
2、按照业主有关竣工文件编制和移交实施细则要求,组织施工技术人员编制竣工文件,履行审查程序,分类组卷。
3、工程竣工验收前,履行法定程序,按要求向验收组织部门提供完整的竣工文件,接受核查。
二、竣工验交
1、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自行组织验收,并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自评质量等级,编制竣工报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竣工报告包含:已完工程情况、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等。
2、竣工报告提交监理核查,待监理对工程质量等级做出评价,且竣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后,再向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3、积极参与工程预验、初验、正式验收、工程评价及工程移交工作,准备好施工记录和工程检查证、竣工文件和档案资料,作好工程实体外观和实体检查的准备。按自验、预
检整改意见,修复缺陷。
4、正式验收结束时,办理竣工、结帐、移交及各项认证手续。
5、业主需提前占用已竣工初验的单位工程(尚未通过正式验收)予以配合,并办理交付手续。
三、成品保护及保修措施
工程竣工后,我公司要定期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工程竣工后的使用情况和质量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工程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我公司将24小时内到位进行修理、维护直至工程合格,达到业方满意。具体措施如下:
1、依据GB/T16001—ISO6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公司颁布的程序文件中生产和服务动作过程控制程序进行工程交验后的服务。
2、项目经理部在工程项目验收后编制回访计划工作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按计划组织回访,并做好记录。
3、经过回访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信息,依据合同及国家、行业有关规定,由工程管理部门责成原施工单位负责保修。
4、顾客投诉的重大保修问题,由安全质量监察部门牵头,工程管理部门、原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处理方案,原施工单位负责方案的实施。
5、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已满后,保修任务完成后,保修单位及时与顾客共同检查验证,
双方确认合格后,在《工程保修单》上签字确认。
四、工程服务承诺
在竣工验收时,本公司将与业主签定质量维护合同,明确规定竣工验收后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期,接受业主的监督。对所承建的工程分部项目保修期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建立回访制度,工程竣工后每三个月本公司将进行回访,请业主填写回访单,公司对业主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有效处理,以期达到业主要求。
工程交工验收时由本公司向业主签发《工程保修书》对保修期、保修范围及费用的计取等作出说明。建筑工程质量在保修期内,发生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时,业主可填写《建筑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通知本公司质检部门,本公司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在15天内到,业主应给予配合。
坚持公司质检部的质量回访制度,特别在雨季、台风季,本公司将主动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进行回访。质量回访人员由质检部门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凡是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工程,在次年保修期内的,质检部均会主动组织回访,回访时间定为:每年9月前后。各级回访人员必须认真听取使用单位的意见,认真检查工程质量,并做好回访记录,整理后向本司汇报。返修项目的质量验收标准,以国家规定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为准,并由建设单位签证,纳入技术档案。留有保修保证金,在合同服务范围内给业主最大的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