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出入库管理规定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68-NNJ668-MM9N]
药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 验收者依据《采购药品计划表》,随货同行票据接货,清点,并在回执上签字。
二. 验收者执行药品验收程序,对购进的药品依据原始凭证(随货同行票据),严格按照
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协议书规定,进行逐批验收,并做好记录。
三. 验收者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协议书的规定,在待验区进行逐批验收,并于24
小时内完成。
四. 验收者进行药品外观的性状检查,核对药品的品名,生产企业规格,批准文号,产品
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并做药品购入验收记录。 五. 对距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拒绝验收(特殊情况除外) 六. 验收后,验收者填写《药品验收记录》
七. 药品入库时,凭验收者签字的验收入库单,随货同行票办理药品入库,并签字或盖章
确认。
八. 药品的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九. 对货与票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货破损,标志模糊不清或脱落,药品超过有效
期等情况,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验收者应拒收药品,不得入库
十. 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3年
十一. 药品出库:药房凭领料单(一式三份,药库,药房,负责人各保留一份),经负责
人签字后,药库方可发出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