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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起重吊运作业指挥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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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运作业指挥信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起重吊运作业中,现场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司机使用的基本信号、指挥标志和有关的安全技术管理要求。适用于以下类型的起重机:

各类型船用起的重机、门座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集装箱岸边装卸桥、门式起重机、轮胎起重机、汽车起重机、浮式起重机。

不适用于集装箱场地起重机、小型专用起升设备、各种载人、载物电梯设备。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 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8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通用手势信号

指各种类型的起重机在起重吊运中普遍适用的指挥手势。 3.2 专用手势信号

指具有特殊的起升、变幅、回转机构的起重机单独使用的指挥手势。 3.3 吊钩(包括吊环、电磁吸盘、抓斗等) 指空钩以及负有载荷的吊钩。 3.4 起重机“前进”或“后退”

“前进”指起重机向指挥人员开来;“后退”指起重机离开指挥人员。 3.5 音响符号

“——”表示大于一秒钟的长声符号。 “●”表示小一秒钟的短声符号。 3.6 前、后、左、右

在指挥语言中,均以司机所在位置为基准。 3.7 正车

在船用双吊杆起重机中,吊杆对着货舱的起重机。 3.8 改车

在船用双吊杆起重机中,吊杆伸向船舷之外的起重机。 4 指挥标志

4.1 指挥船舶装卸作业,指挥人员须佩戴红、白色套袖各一只。

a)指挥船用双吊杆起重机时,戴红色套袖手臂指挥改车动作;戴白色套袖手臂指挥正车动作。 b)指挥其他类型起重机时,戴红色套袖手臂指挥起重机臂杆变幅或旋转动作;戴白色套袖手臂指挥起重机吊钩动作。

4.2 指挥非船舶装卸作业时,指挥人员在一只手臂上佩戴红、白色相连套袖,以显示指挥资格,并以此 手臂指挥起重机的臂杆和吊钩的动作。

4.3 指挥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负载(以下简称双机吊运)作业时,指挥人员须佩戴红、白色套袖各一只,每只手臂各对应指挥一台起重机动作。 5 指挥人员使用的信号 5.1 手势信号

5.1.1 通用手势信号

5.1.1.1 “预备(注意)” 5.1.1.2 “吊钩慢速上升” (作业前)双臂体侧平伸。(见图1—1) 体侧曲臂上举,五指向上,高于肩部。(见图1—2)

图1—1 图1—2

5.1.1.3 “吊钩快速上升” 5.1.1.4 “停止”

体侧直臂上举,五指向上。(见图1—3)图1—3 5.1.1.5 “吊钩慢速下降” 5.1.1.6 手臂胸前平屈,手心向下。(见图1—5)图1—5 ·2·

5.1.1.7 “指示微动范围” 5.1.1.8 双小臂曲起,伸向一侧,五指伸直,手 心相对,其间距与负载所要移动的距离 接近。(见图1—7) 直臂体侧平伸,手心向下。(见图1—4)

图1—4

“吊钩快速下降”

手臂自体侧平屈,同时向斜下方挥动。(见图1—6)

图1—6

“微动作”

自停止动作手势起,给出所需的“对应手势”后,立即回复停止手势。(吊钩微升、降如图1—8.a、图1—8.b)

图1—7 图1—8.a

图1—8.b

5.1.1.9 “指示降落方位” 5.1.1.10 “有人推扶货物(钩),请注意” 五指及手臂伸直,指出吊钩应降落的位置。 双手在胸前做推扶状。(见图1—10) (见图1—9)

图1—9 图1—10

5.1.1.11 “紧急停止” 5.1.1.12 “工作结束”

两小臂水平置于胸前,五指伸开,手心朝 双手五指伸开,在额前交叉。(见图1—12) 下,同时水平挥向两则。(见图1—11)

图1—11 图1—12

5.1.2 专用手势信号 5.1.2.1 “升臂”

手臂上举,手心对着司机,小臂朝向司机挥动。(见图2—1.a、图2—1.b)

图2—1.a 图2—1.b

5.1.2.2 “降臂”

手臂上举,手背对着司机,小臂朝向司机前方挥动。(见图2—2.a、图2—2.b)

图2—2.a 图2—2.b

5.1.2.3 “转臂”

手臂在体前平伸,并以此为起(止)点,手心朝着需转动方向,摆动手臂。(见图2—3.a、图2—3.b)

图2—3.a 5.1.2.4 “伸臂” 5.1.2.5 两手分别握拳,拳心向上,姆指分别指向 两侧做相斥运动。(见图2—4) 图2—4 5.1.2.6 “起重机前进” 5.1.2.7 双臂先向前伸,小臂曲起,五指并拢, 手心对着自己,做前后运动。(见图2—6)图2—6

5.1.2.8 “抓取(吸取)” 5.1.2.9 两小臂分别置于侧前方,手心相对, 由两侧中间摆动。(见图2—8)

图2—3.b

“缩臂”

两手分别握拳,拳心朝下,姆指对指,做相向运动。(见图2—5)

图2—5

“起重机后退”

双小臂向屈起,五指并拢,手心朝向起重机,做前后运动。(见图2—7)

图2—7

“释放”

两小臂分别置于侧前方,手心朝外, 两臂分别向两则摆动。(见图2—9)

图2—8 图2—9

5.1.3 船用双吊杆起重机(或双机吊运)专用手势信号

5.1.3.1 “双车慢上升” 5.1.3.2 “双车快速上升” 双臂分别体侧曲臂上举,五指向上, 双臂分别体侧直臂上举,五指向上。 高于肩部。(见图3—1) (见图3—2)

图3—1 图3—2

5.1.3.3 “双车停止” 5.1.3.4 “双车慢速下降”

双臂分别直臂体侧平伸,手心向下。(见图3—3) 双臂分别胸前平屈,手心向下。(见图3—4)

图3—3 图3—4

5.1.3.5 “双车快速下降” 5.1.3.6 “一车快速上升,一车慢速上升” 双臂分别自体侧平屈,同时分别向斜下方 一手臂体侧直臂上举,五指向上;一手臂体侧 挥动。(见图3—5) 曲臂上举,五指向上,高于肩部。(见图3—6)

图3—5 图3—6

5.1.3.7 “一车快速上升,一车慢速下降” 5.1.3.8 一手臂体侧直臂上举,五指向上;一手臂 胸前平屈,手心向下。(见图3—7) 图3—7 5.1.3.9 “一车慢速下降,一车慢速上升” 5.1.3.10 一手臂胸前平屈,手心向下;一手臂体侧曲臂上举,五指向上,高于肩部。(见图3—9) 图3—9

5.1.3.11 “一车慢速下降,一车停止” 5.1.3.12 一手臂胸前平屈,手心向下;一手臂直臂 体侧平伸,手心向下。(见图3—11) “一车快速上升,一车停止” 一手臂体侧直臂上举,五指向上;一手臂 直臂体侧平伸,手心向下。(见图3—8)

图3—8

“一车慢速下降,一车快速下降” 一手臂胸前平屈,手心向下;一手臂自体侧 平屈,同时向斜下方挥动。(见图3—10)

图3—10

“一车慢速上升,一车停止” 一手臂体侧曲臂上举,五指向上,高于肩部; 一手臂直臂体侧平伸,手心向下。(见图3—12)

图3—11 图3—12 5.1.3.13 “一车快速下降,一车停止”

一手臂自体侧平屈,同时向斜下方挥动;一手臂直臂体侧平伸,手心向下。(见图3—13)

图3—13

5.2 起重机吊运指挥语言 5.2.1 开始、停止的工作语言

起重机的状态 开始工作 停止和紧急停止 工作结束

5.2.2 吊钩移动语言

吊钩的移动 正常上升 微微上升 正常下降 微微下降 正常向前 微微向前 正常向后 微微向后 正常向左 微微向左 指挥语言 上升 上升一点 下降 下降一点 向前 向前一点 向后 向后一点 向左 向左一点 指挥语言 开始 停 结束 正常向右 微微向右

5.2.3 转台回转语言

转台的回转 正常左转 微微左转 正常右转 微微右转

5.2.3 臂杆移动语言

臂杆的移动 正常伸长 微微伸长 正常缩回 微微缩回 正常升臂 微微升臂 正常降臂 微微降臂

6 司机使用的音响信号 6.1 “明白”——服从指挥 一短声●

6.2 “重复”——请求重新发出信号。 二短声● ●

6.3 “改变”——请求改变指挥信号。 三短声● ● ● 6.4 “注意” 长声——

7 对使用信号的基本规定 7.1 指挥人员与司机之间的配合

向右 向右一点 指挥语言 左转 左转一点 右转 右转一点 指挥语言 伸长 伸长一点 缩回 缩回一点 升臂 升一点臂 降臂 降一点臂 7.1.1 指挥人员在发出“预备”、“指示微动员范围”信号时,要目视司机,司机在接到信号、了解意图、做好准备后,应回答“明白”信号。当指挥人员听到回答信号后,方可进行指挥。

7.1.2 指挥人员对起重机要求“微动作”时,可根据需要,重复发出信号。司机应按信号要求缓慢、平稳操纵设备。除此之外,如无特殊要求(如紧急停止手势信号),其他指挥信号,指挥人员都应一次性给出。司机在到下一个信号前,必须按原指挥信号要求操纵设备。

7.1.3 指挥人员在发出“工作结束”手势时,要目视司机,司机接到信号后,应回答“明白”信号方可离开岗位。

7.2 对指挥人员的基本要求

7.2.1 指挥人员使用手势信号均匀以本人的手心、手指或手臂表示吊钩、臂杆和机械位移的运动方向。

7.2.2 指挥人员用“起重吊运指挥语言”指挥时,应讲普通话。

7.2.3 指挥人员用“起重吊运指挥语言”指挥时,指挥人员与被指挥人员之间的联络不得干扰。 7.2.4 指挥人员应根据本标准的信号要求与司机联系,要站在使司机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发出的信号必须清晰、准确。

7.2.5 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或多人摘、挂同一负载时,应确定一人传递信息,并应预先做好呼唤应答,确认无误后,方可向司机发出指挥信号。

7.2.6 指挥人员应及时使用信号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在开始起吊时,应先用“微动作”信号指挥,待确认稳妥无误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

7.2.7 当需要起重机“微动作”变幅或“微动作”旋转时,指挥人员的手势信号应该分别用本标准“升(降)臂”或“转臂”专用手势信号、按本标准5.1.1.8“微动作”的要求指挥。

7.2.8 指挥人员在使用手势信号指挥臂杆和吊钩联合动作时,应分别用本标准的“升(降)臂”或“转臂”专用手势信号、与吊钩的“升(降)手势信号组合,同时发出。 7.3 对司机的基本要求

7.3.1 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司机应发出“重复”或“改变”的信号,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操作。

7.3.2 当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违反本标准的规定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7.3.3 司机在操作前应发出“注意”信号(鸣铃、笛)示警,必要时,在吊运中也要发出“注意”信号,通知受威胁的人员、机械撤离。

7.3.4 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 8 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

8.1 对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必须由主管部门进行本标准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指挥或操作。

8.2 指挥标志由各单位主管部门统一标准制发。指挥使用的套袖可采用反光材料。佩戴的套袖应保持整洁、完好、颜色醒目。

8.3 指挥套袖的长度应大于400毫米。红、白色相连的套袖,各自颜色的长度应为总长度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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