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 本 A/1 编制/日期 样件管理规范 审核/日期 生效日期 批准/日期 编 号 1.0目的
为使本公司样件能有效管理及正常使用,特订定本规范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检验所需的外购件及成品实物。 3.0 职责和权限
3.1 IQC依据零部件验收标准,负责对供应商提供的合格初物进行封样管理 3.2 PQC巡检员依据相关作业指导书作业,负责对新产品初物检测,并对合格初
物封样管理。
3.3 PQC半成品、FQC成品检验员,协助巡检员对新产品初物检测工作。 3.4 QE负责对封样件确认 4.0定义
样件是指符合要求的标准的一个部件、产品,是指导检验用的。 5.0工作程序 5.1 IQC
5.1.1 依据零部件验收标准,对供应商提供的新产品部件,经检验合格后,对其
封样。
5.1.2 封样件要求:外观件1件,性能件2件,分别注明供应商名称、部件名称、
封样日期、性能件参数,封样件由QE确认。
5.2 PQC
5.2.1 依据工艺规程标准,PQC巡检员对自制机械加工的新产品部件,经
检验合格后,对其封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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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本 A/1 编制/日期 样件管理规范 审核/日期 生效日期 批准/日期 编 号 5.2.1.2 封样件要求:外观件1件分别注明供应商名称、部件名称、封样
日期、封样件由QE确认。
5.2.2 依据部品验收标准,PQC巡检员对装配的新产品,经检验合格后,
对其封样。
5.2.2.2 封样件要求:性能件3件,分别注明成品名称、封样日期、性
能件参数,封样件由QE确认。
5.3 封样件保管要求
5.3.1封样件由责任人,按照封样日期,将封样件录入样件台账中。 5.3.2外观件原则以供应商修改模具后,重新更换封样件。更换工作流程按照
5.1;5.2项内容实施
5.3.3 性能件,6个月对其性能复检,若合格继续封样,并重新标注参数、
复检日期。若不合格重新重新更换封样件。更换工作流程按照5.1;5.2项内容实施;
5.4封样件的使用
5.4.1 原材料入厂检验出现差异时,IQC员将封样件作对比检验。 5.4.2 自制机械加工的部件出现差异时,PQC巡检员将封样件作对比检验。 5.4.3 交付顾客产品外观出现差异时,PQC巡检员将成品封样件作对比检
验。
5.4.4 成品性能检测因检测环境及特殊情况不能按照资料检测条件检验时,
PQC员向巡检员借出封样件,被测零件与封样件同放置工作台,以封样件性能参数对比检测被测零件。工作完成后,归还巡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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