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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制度集锦(3篇)

来源:步遥情感网

工程管理制度集锦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我集团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5、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广州市劳动安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外脚手架搭设前需进行详细的载荷验算,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我集团公司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7、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我集团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9、安全例会和安全把关制: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员长驻现场,并每周组织一次所有现场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10、另外,进场后积极与业主、监理共同协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工程管理制度集锦

  一、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交底在使工程从图纸向实体的逐步转化过程中起媒介和保障作用。通过技术交底使操作者(基层管理人员、领工员、班组长、工人)掌握工艺流程、施工方法,了解技术标准,按交底的几何尺寸将工程付诸实施,完成工程从图纸向实体的逐步转化。

  2、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部门向其他生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作业层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本工程综合性技术交底。交底前应作充分准备,以会议宣讲和书面形式交清设计意图和主要标准、施工安排、技术措施、工程的特点和特殊要求。

  3、项目工程部负责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重点控制工程的技术交底、安全交底,技术组负责分项工程和各项临时工程的技术交底。

  4、技术交底要求:

  (1)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应组织对作业层进行综合性技术交底。综合性技术交底的内容:工程主要技术条件、设计标准;工程部位及组成;主要的施工方法及施工步骤,施工场地布置;施工准备工作;使用的机具设备;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及使用部位;劳力组织;创优计划、主要质量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等。

  (2)项目工程组织对技术人员进行单项技术交底。

  5、现场技术交底必须有书面资料,交底书内必须有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操作注意事项,且有编制、复核、接收人签字,并标注日期。

  6、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复核制。

  (1)综合性技术交底由工程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复核,总工程师签发。

  (2)作业层技术交底由工区技术主管编制,工程部复核。

  (3)各级技术人员应仔细核对交底内容,确保技术交底正确无误。

  7、各级技术人员不得将设计文件、标准图、施组文件等不加标注和修订简单复印分发,必须对原图和资料进行分解,重新组合并附加解释,对可能疏忽的细节要特别说明,提出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和克服通病的措施;对于重要、复杂的工艺等,要制定专项技术交底或作业指导书予以明确。对基层的技术交底必须要有明确的工艺标准及操作要求。

  8、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人员有权监督作业班组按技术交底书、作业指导书和专项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发现偏差及时进行纠正;特殊情况下,有权暂停施工,并在事后提供相关书面报告。

  二、过程“三检”制度

  项目部实行三级质量管理机制即:施工班组、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三级质量管理体系。各级质量管理机构均设专人负责,配备相应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质检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加强现场监控能力。

  1、开工前检查内容及要求,开工前由项目队施工技术部门将施工技术交底及相关作业指导书报项目质检部备案。

  2、隐蔽工程的检查,隐蔽工程在施工前必须按要求检查设计和规范规定的所有质量指标项目,先由工班自检合格后,报主管工程师验收,并作如实、详细的记录。合格后报项目质检部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进行质量专检,合格后签发自检合格意见向监理部报验。隐蔽工程的检查结果应具体明确,检查手续及资料应及时办理不得补办。

  3、定期进行工程质量大检查项目部建立施工质量工作定期检查制度,每月进行一次,由项目部领导主持,有关部门和专职质检员参加。检查后应及时提出总结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三、隐蔽工程全过程现场旁站监控制度

  1、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是施工过程中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为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各主管工程师应做好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3、试验室完成规定试验项目取样和试验检测。

  4、隐蔽工程的检验应在工程隐蔽前进行。

  5、工程部应指定专人对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

  6、主管工程师加强对隐蔽工程的巡回检查和监督,对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施工的`行为及时纠正。

  7、隐蔽工程报验程序:由负责该项隐蔽工程的主管工程师组织自检,经认定全部符合技术要求后,报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检查,由质检工程师在检查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合格签字后,该项工程方可进行隐蔽,进入下道工序。

  8、关键部位验收程序:由负责该项关健部位的主管工程师组织自检,经认定全部符合技术要求后,报分部技术负责人,由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部、质检部和安全部等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自验合格后由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认可,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验证合格后并签字。

  四、半成品、成品保护制度

  1、成品、半成品保护的目的通过编制本制度,达到确保建筑产品的完整性和完美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的目的。施工现场随着施工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是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已完工检验批、分项、分部进行保护,否则一旦造成损坏,将会增加修复工作,带来工、料浪费、工期拖延及经济损失,同时对半成品也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存放、保护,根据成品、半成品自身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防护、保护措施,成品、半成品保护是施工管理重要组织部分,是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主要环节。

  2、成品、半成品保护的范围

  采购的物资及设备、已完工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砼预制构件,以加工的钢筋等。

  3、成品、半成品保护职责

  (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由队长和主管工程师进行监督管理。各作业队必须根据项目部制定的施工工艺流程组织施工,不得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2)各对要把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列入现场日常管理工作中,对于施工现场中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不健全,不完善的工序不允许其动工作业。

  (3)各作业队要加强职工及劳务工的法制、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本单位职工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施工时要珍惜、保护已完和部分完工的工程项目,增强本部职工及劳务工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意识。

  (4)各作业队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应列入技术交底内容,必要时下达作业指导书,同时各工区要认真解决有关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所需的人员、材料等问题,使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5)各作业队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由现场施工员、主管工程师负责指导、督促劳务队实施;项目部各部门要经常对各作业队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质检部负责汇总各队、各部门检查存在的问题,即时通知作业队进行整改,在每月的生产会上通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各单位施工人员要自觉遵守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的规定,禁止在本责任区域或其他责任区域内违章乱踩、盗窃等行为,造成成品、半成品、受损或污染。

  4、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1)施工阶段成品、半成品保护

  (1)根据作业指导书、质量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对工程产品进行标识防护,并统一施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标志。

  (2)各作业队应在工程开工前向所有进场人员进行成品、半成品防护教育,并严格按防护措施组织施工。

  (3)施工过程成品、半成品的防护由工程部在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的质量措施中明确防护项目及防护措施,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严格按要求组织施工。在施工日志中做好记录。

  (4)施工中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对成品、半成品有特殊要求时,需在技术交底中明确防护项目和防护措施,实施情况应在施工日志中做好记录。

  (5)科学地安排施工作业程序,特别是交叉作业安排要合理。

  2)已完工程保护

  (1)对工程中已完成的部位(成品)应进行防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坏和污染。

  (2)成品、半成品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如遇外界因素或客观条件影响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妥当的保护措施。

  3)竣工验收前成品保护

  (1)对竣工交付前的产品进行标识防护,并根据工程合同或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特殊防护。

  (2)竣工交验时提供正确使用和保护的说明,做好回访保修工作。

  五、质量检查制度

  1、项目部充分发挥协作队伍在施工过程中,自觉进行质量检查的意识。在协作队伍自检合格后,报主管工程师检查,然后报经理部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

  2、项目部应制定工艺流程卡,各层次检查人员在流程卡内对检查情况进行描述,对检查结果签字确认。每月主管技术人员将已完工序的工艺流程卡汇总并列清单后,报至项目经理部保存。

  3、在专职检查合格并签字后,才能报监理工程师检查。

  4、为保证工序质量一次合格,贯彻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下道工序检查不合格的,上道工序检查人员要对其检查放行承担责任。

  5、需要进行试验检测的项目,主管技术人员要按规定频率及时通知试验室取样检测。

  6、质检工程师应联合工程部建立项目质量关键工序台帐,预先制定管理方案或措施。关键工序要有专门的作业指导书。质检工程师、主管技术人员及有关部门要对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保存记录。

  7、项目部要组织每周一次质量大检查,必须由项目经理组织并带队,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质检、专职质检工程师(质检员)、物资主管、工程、工程试验负责人、现场施工队长参加。

  8、检查的目的是促进施工质量的持续改进。质检工程师要对检查取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统计,找出不合格的主要问题或原因,为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9、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并保存记录。

  10、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必须做好记录。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验收人员。

  11、对不合格的成品、半成品、工序,质检人员应进行鉴别、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

  六、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应建立工程质量检查网,层层检查验收,坚持群众自检和专职检查相结合;每班检查和定期巡回检查相结合;单项检查与验收相结合。

  (1)安装组设一名不脱产的质量检查员,每班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当班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

  (2)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每周必须巡回检查质量验收一次;

  (3)机电部门,根据工程进展至少组织一次中间验收和检查工程进展情况;

  (4)一般机电设备及移动设备安装结束时,施工单位应报机电部申请进行单项工程联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单位,谁使用,谁管理;

  2、整个工程竣工后,安装单位将安装工程质量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单项工程验收记录、试运转记录及其他竣工资料、竣工图等,材料消耗、用工人数、安装工时费等整理完善后,申请竣工验收。

  3、验收中有不合格的项目,由安装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合格;经验收各部门及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并办理移交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4、每项大型机电设备安装完工、验收投入使用后,项目部要跟踪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使用效率。

  七、技术资料、技术数据签字制度

  1、施工方案编制:主管工程师负责方案的编制,机电部经理负责复核,项目总工负责审核,项目负责人审批。

  2、技术交底:技术员负责交底编制,主管工程师负责复核,现场负责人、领工员、安全员、施工班组接受签字。

  3、测量记录:测量人员记录、测量主管工程师复核、机电部经理审核。

  4、测量技术交底:测量主管工程师负责交底编制,主管工程师负责复核,现场负责人、领工员、施工班组接受签字。

  八、质量保证措施

  1、施工图现场核查和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1)施工图现场核查制度人员进场后,由总工程师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对图纸进行分级会审,根据施工设计图进一步进行现场核查,尤其对线路的地址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补勘,确保不因地址资料不准而造成对质量的影响。

  (2)坚持技术交底制度根据建设单位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编制各工序技术交底,同时对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设计意图交底,施工方案交底,施工工艺交底,质量标准交底,安全标准交底,创优措施交底。

  2、材料、设备、配件进场检验和质量自检制度

  (1)严把原材料进场质量关。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在合格供应商(厂家)范围内进行招标,重要材料和半成品实行驻(厂)监造。加强地材质量检验,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工地;对各种机械、设备按采购合同文件的要求,严格进行验证,确保其技术状态良好,运转正常。

  (2)加强质量过程控制力度。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真实填写检查记录,及时报验,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上道工序必须为下道工序服务,即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凡属隐蔽工程项目,首先由班、队、项目经理部逐级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会同监理工程师一起进行复检,检查结果填入验收表格,由双方签字,最终签发隐蔽结果检查证。

  3、加强工艺、质量控制方案审查和试验制度

  (1)加强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方案审查。对主体工程的施工工艺设计,施工质量控制方案加强审查,对关键或重要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进行咨询。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一流的工艺水平保证一流的工序质量。严格按照创优规划和措施要求,加强现场技术指导和工序质量预控。各专业施工队均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技术操作规范、审定的技术方案、工艺要求组织施工,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评定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保证每个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一次达标。

  (2)过程检验和专项检验相结合,按规定项目和频次进行原材料和工程质量的检测试验。

工程管理制度集锦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砖块材料应离开坑边1m以上,当深基坑装设挡板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上下。

  3、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4、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2人。

  5、在楼层(特别是预制板面)施工时,堆放机械、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荷载时,必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和施工。

  6、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7、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允许有空头现象,不准用50mm×100mm木料或钢模板作立人板。

  8、砍砖时应面向内打,注意碎砖跳出伤人。

  9、使用于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10、用起重机吊砖应用砖笼,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吊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

  11、砖料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2m,坡道上不小于10m,装砖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倒塌伤人。

  12、砌好的山墙,应临时系联系杆(如檩条等)放置备跨山墙上,使其联系稳定,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加固措施。

  13、冬期施工时,脚手板上有冰霜、积雪,应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进行操作。

  14、如遇雨天及每天下班时,要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冲走砂浆,使砌体倒塌。

  15、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下方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6、人工垂直向上或往下(深坑)传递砖块,架子上的站人板宽度应不小于60cm。

  17、补充交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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