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资料管理制度
1、学校教育科研课题以校级立项为基础,这是课题管理的主要对象。在此基础上逐级选择推荐,逐步形成由校级、县(市)级、市(地)级、省级、国家级课题组成的课题网络。
2、校级各类立项课题均由校教科室负责管理。校级以上立项课题根据相应级别教育科研机构制订的管理规定实施管理。
3、课题申报:以学科教研组为单位申报,每个学科教研组每年至少申报一项课题,年满45周岁以下教师必须参加。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每一位申报人在同一年度中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不包括课题研究参加者)。申报课题须填写《课题申报表》1份,按栏目要求填写清楚,并附一份《研究方案》。
4、过程管理:校教科室在对课题的过程管理中,还应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求课题组负责人定期作出口头或书面的阶段研究报告。在课题研究的过程中,要强调课题组的自身建设,强化研究过程的自我管理。要抓好计划的实施和反馈调节,抓好研究材料的积累和管理。
5、课题结题:课题组在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以后,应做好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工作,撰写成果报告。课题结题报告的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科研论文、专着以及在研究过程中制作的软件、音像制品或实物模型等。
6、成果鉴定:学校重大课题结题后,其研究成果须报请上级研究机构同意,并邀请有关专家,采用通讯或会议形式,组织课题鉴定。
7、成果推广:要十分重视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学校教育科研优秀成果,除了编印优秀成果集和会议交流加以传播外,在校内有推广意义的.要指令开展全面的或局部的推广。
8、经费管理:校教科室对课题研究经费的使用负有检查、监督责任。
9、课题档案:包括《课题申报表》及课题研究方案、论证材料;《课题议定书》及研究计划、情报资料;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有关主要原始记录、实验过程记录及数据处理材料等;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成果报告;成果鉴定评价、验收及成果奖励的有关材料;成果推广阶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10、评价与奖励:校级及以上教科研优秀成果获得者,根据规定进行奖励,并作为评职、评优的条件之一。
教学资料管理制度
一、使用和保管
1、教室内的设施由各班主任负责保管,合理安排使用。
2、录音机由使用教师负责保管,协调其他教师教学使用。
3、使用器材的教师在器材保管人的'协调下,正常使用各种设备,并及时归还给保管人。
二、发放办法和交接手续
1、每学期开学时,各负责保管器材人员到学校保管处领取所需教学器材及其它器材。
2、每学期期末由使用各种器材的保管人将器材交回学校保管处或专用保管库由总务处组织进行清点,核实使用保管情况后,造册登记、入档。
三、责任追究
1、各类器材必须专人保管,协调使用,不得随意外借他人使用。
2、用后及时处置,即上锁或入库或拿回办公室,不得随意将器材放在公共场所而失去看护,如果丢失,有使用人赔偿。
3、凡属正常使用损坏的,学校负责修理或更换;由于管理不善而人为损坏者,使用人员要负经济责任,由责任人负担修理的一切费用。
教学资料管理制度
1、学校制定的各种教育教学管理文件、规章制度等。
2、每学年教务处、教科室、德育处制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每学年的课程设置,任课教师的`课务安排。
4、每学期各学科的教学计划,期末试卷和成绩以及考试成绩分析。
5、学校各组织的各种教学教研活动的通知、活动方案等。
6、各个层面的教研活动的教案、评课表、反思录等。
7、学校对行宣传的各种原始资料。
8、学校购置的各种教学参考用书。
9、师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成绩总录。
10、师资培训的有关计划、总结、方案。
教学资料管理制度
1、以资料利用价值的来确定保存期。
2、存档的资料,如需外借,需办理外借手续。
3、外借的'教学资料,如:参考书、备课用书等,任何人不得剪贴、涂改、损毁。
4、凡需上交存档的教学资料,必须用电子稿或用黑墨水书写,字迹要工整,图文清晰,并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