俚歌的词语解释是:俚歌lǐgē。(1)民间的通俗歌谣。俚歌[lǐgē]⒈民间的通俗歌谣。英folksongs。
俚歌的词语解释是:俚歌lǐgē。(1)民间的通俗歌谣。俚歌[lǐgē]⒈民间的通俗歌谣。英folksongs。 注音是:ㄌ一ˇㄍㄜ。 简体是:俚歌。 拼音是:lǐ gē。 结构是:俚(左右结构)歌(左右结构)。 繁体是:俚歌。
关于俚歌的造句
1、大部分乡勇都从王二毛的无门之嘴中知道了小杏花和程教头之间的关系,在训练的间歇,忍不住大吹口哨,嘴里唱起怪词怪调的俚歌。
2、想到民间俚歌说‘三十无子平平过,四十无子冷清清,五十无子无人问,六十无子断六亲。
3、想到民间俚歌说:‘三十无子平平过,四十无子冷清清,五十无子无人问,六十无子断六亲。
4、那小狐狸不知我心中已是生疑,只在那里洗米摘菜哼起了俚歌。
5、虽对他所唱俚歌酸掉牙的歌词颇为不然,昨日里的事也还历历在目,感怀之下也不愿让他被小姐责罚,心中稍稍为他担心。
关于俚歌的词语
俚医 鄙俚 俚谣 巴俚 俚笃 俚民 俚語 俚鄙 俚窳 俚歌
关于俚歌的成语
质而不俚 伯歌季舞 悲歌击筑 楚舞吴歌 楚歌四起 吹弹歌舞 长歌当哭 村歌社舞 鄙俚浅陋 楚歌四面
俚歌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引证解释
⒈通俗浅近的民间歌谣。引唐刘禹锡《武陵书怀五十韵》:“照山畬火动,蹋月俚歌喧。”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甄后》:“一日,有瞽媪牵黄犬丐食其家,拍板俚歌。”⒉用为自己诗作的谦称。引唐刘禹锡《插田歌引》:“偶登郡楼,适有所感,遂书其事为俚歌,以俟采诗者。”宋苏轼《和王胜之》诗之三:“要知太守怜孤客,不惜《阳春》和俚歌。”
二、网络解释
俚歌民间的通俗歌谣,特指莆仙俚歌。莆仙俚歌也叫“梆鼓咚”、“咚鼓当”、“咚鼓”。是流行于莆仙方言区的一种说唱曲种。属于渔鼓道情一脉。原为瞽者四处飘零、卖艺为生,后由于群众非常喜爱,常在桥头、巷口、庭前、楼下围坐说唱,渐渐变为群众自唱自娱的一种演唱形式。常由业余作者编写歌词,演唱时以筒板、渔鼓为伴奏乐器。唱词是七言韵式,没有散说,内容多是来自戏曲故事、民间传说。俚歌曲目甚多,现存约百余种,有长篇叙事诗,也有短篇劝世歌。本文根据艺术特点、主要表演形式、传承价值等几方面介绍俚歌。综合释义:通俗浅近的民间歌谣。唐刘禹锡《武陵书怀五十韵》:“照山畬火动,蹋月俚歌喧。”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甄后》:“一日,有瞽媪牵黄犬丐食其家,拍板俚歌。”用为自己诗作的谦称。唐刘禹锡《插田歌引》:“偶登郡楼,适有所感,遂书其事为俚歌,以俟采诗者。”宋苏轼《和王胜之》诗之三:“要知太守怜孤客,不惜《阳春》和俚歌。”俚歌[lǐgē]民间的通俗歌谣。唐.刘禹锡〈武陵书怀五十韵〉:「照山畲火动,踏月俚歌喧。」《聊斋志异.卷七.甄后》:「一日,有瞽媪牵黄犬丐食其家,拍板俚歌。」一种流行于福建省莆田、仙游二县的曲艺。表演形式为一人站唱,并自击简板、梆鼓。唱腔属基本曲调反覆体。也称为「板鼓咚」、「咚鼓」、「咚鼓当」。自己诗作的谦称。唐.刘禹锡〈插田歌.序〉:「偶登郡楼,适有所感,遂书其事为俚歌,以俟采诗者。」宋.苏轼〈和王胜之〉诗三首之三:「要知太守怜孤客,不惜阳春和俚歌。」汉语大词典:(1).通俗浅近的民间歌谣。唐刘禹锡《武陵书怀五十韵》:“照山畬火动,蹋月俚歌喧。”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甄后》:“一日,有瞽媪牵黄犬丐食其家,拍板俚歌。”(2).用为自己诗作的谦称。唐刘禹锡《插田歌引》:“偶登郡楼,适有所感,遂书其事为俚歌,以俟采诗者。”宋苏轼《和王胜之》诗之三:“要知太守怜孤客,不惜《阳春》和俚歌。”国语辞典:民间的通俗歌谣。俚歌[lǐgē]⒈民间的通俗歌谣。引唐·刘禹锡〈武陵书怀五十韵〉:「照山畬火动,踏月俚歌喧。」《聊斋志异·卷七·甄后》:「一日,有瞽媪牵黄犬丐食其家,拍板俚歌。」⒉一种流行于福建省莆田、仙游二县的曲艺。表演形式为一人站唱,并自击简板、梆鼓。唱腔属基本曲调反复体。⒊自己诗作的谦称。引唐·刘禹锡〈插田歌·序〉:「偶登郡楼,适有所感,遂书其事为俚歌,以俟采诗者。」宋·苏轼〈和王胜之〉诗三首之三:「要知太守怜孤客,不惜阳春和俚歌。」辞典修订版:民间的通俗歌谣。唐.刘禹锡〈武陵书怀五十韵〉:「照山畲火动,踏月俚歌喧。」《聊斋志异.卷七.甄后》:「一日,有瞽媪牵黄犬丐食其家,拍板俚歌。」一种流行于福建省莆田、仙游二县的曲艺。表演形式为一人站唱,并自击简板、梆鼓。唱腔属基本曲调反覆体。也称为「板鼓咚」、「咚鼓」、「咚鼓当」。自己诗作的谦称。唐.刘禹锡〈插田歌.序〉:「偶登郡楼,适有所感,遂书其事为俚歌,以俟采诗者。」宋.苏轼〈和王胜之〉诗三首之三:「要知太守怜孤客,不惜阳春和俚歌。」其他解释:谓俚俗之歌谣,不如雅乐之有文饰也。宋、苏轼〈和王胜之〉诗:「要知太守怜孤客,不惜阳春和俚歌。」其他释义:民间歌谣。
关于俚歌的诗词
《伟叔蔡兄来永嘉屡辱投赠於其归也辄奉俚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