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的词语解释是:凡例fánlì。(1)书前说明本书内容、体例的文字。凡例[fánlì]⒈书前说明本书内容、体例的文字。英notesontheuseofabook,etc.;基础解释:(名)书籍正文前说明全书内容和体例的文字。
凡例的词语解释是:凡例fánlì。(1)书前说明本书内容、体例的文字。凡例[fánlì]⒈书前说明本书内容、体例的文字。英notesontheuseofabook,etc.;基础解释:(名)书籍正文前说明全书内容和体例的文字。 结构是:凡(独体结构)例(左右结构)。 拼音是:fán lì。 繁体是:凡例。 注音是:ㄈㄢˊㄌ一ˋ。 简体是:凡例。
凡例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引证解释
⒈后因以“凡例”指、章法或内容大要,今多指书前说明本书内容或编纂体例的文字。引晋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又《左传·隐公七年》“凡诸侯同盟,於是称名,故薨则赴以名,告终称嗣也,以继好息民,谓之礼经”杜预注:“此言凡例,乃周公所制礼经也。”唐杜甫《八哀诗·赠秘书监江夏李公邕》诗:“各满深望还,森然起凡例。”仇兆鳌注:“森然起例,谓碑文体製。”《朱子语类》卷六六:“夫子作传,亦略举一端以见凡例而已。”元刘壎《隐居通议·礼乐》:“古人题旐及题墓必加国号,如曰‘唐故’、‘宋故’,所以表其为何代之人……此其凡例也。”清周中孚《郑堂札记》卷二:“自序门当属叙述编譔体例及序,于卷首无自序凡例知之。”例如:关于这部手册的编写体例,我们已经在“凡例”中作了说明。
二、网络解释
凡例凡例,指书前关于本书体例的说明。综合释义:晋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又《左传·隐公七年》“凡诸侯同盟,於是称名,故薨则赴以名,告终称嗣也,以继好息民,谓之礼经”杜预注:“此言凡例,乃周公所制礼经也。”后因以“凡例”指、章法或内容大要,今多指书前说明本书内容或编纂体例的文字。唐杜甫《八哀诗·赠秘书监江夏李公邕》诗:“各满深望还,森然起凡例。”仇兆鳌注:“森然起例,谓碑文体製。”《朱子语类》卷六六:“夫子作传,亦略举一端以见凡例而已。”元刘壎《隐居通议·礼乐》:“古人题旐及题墓必加国号,如曰‘唐故’、‘宋故’,所以表其为何代之人……此其凡例也。”清周中孚《郑堂札记》卷二:“自序门当属叙述编譔体例及序,于卷首无自序凡例知之。”如:关于这部手册的编写体例,我们已经在“凡例”中作了说明。网友释义:凡例,指书前关于本书体例的说明。志是官修的书,一旦负责编纂,先得对该地域地情有大致的了解,然后制订“凡例”,说明这本书的著作内容和编纂体例,通常谓之发凡起例。汉语大词典:晋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又《左传·隐公七年》“凡诸侯同盟,于是称名,故薨则赴以名,告终称嗣也,以继好息民,谓之礼经”杜预注:“此言凡例,乃周公所制礼经也。”后因以“凡例”指、章法或内容大要,今多指书前说明本书内容或编纂体例的文字。唐杜甫《八哀诗·赠秘书监江夏李公邕》诗:“各满深望还,森然起凡例。”仇兆鳌注:“森然起例,谓碑文。”《朱子语类》卷六六:“夫子作传,亦略举一端以见凡例而已。”元刘埙《隐居通议·礼乐》:“古人题旐及题墓必加国号,如曰‘唐故’、‘宋故’,所以表其为何代之人……此其凡例也。”清周中孚《郑堂札记》卷二:“自序门当属叙述编撰体例及序,于卷首无自序凡例知之。”如:关于这部手册的编写体例,我们已经在“凡例”中作了说明。国语辞典:书首说明著书内容、主旨与编辑体例的文字。凡例[fánlì]⒈书首说明著书内容、主旨与编辑体例的文字。英语notesontheuseofabook,guidetothereader法语avant-propos辞典修订版:书首说明着书内容、主旨与编辑体例的文字。辞典简编版:书首说明着书内容、主旨与编辑体例的文字。 【造句】欲了解书籍概况,可先阅读凡例。其他解释:着书者于书首敍述一书大旨及编纂体例之文字,谓之凡例。或谓之例言、发凡。晋、杜预〈春秋左传集解序〉:「其发凡以言例。」;《左传·隐公七年》:「谓之礼经。」注:「此言凡例,乃周公所制礼经也。」其他释义:书前关于本书体例的说明。
关于凡例的造句
1、凡例部分,以经为单位,分析了御纂诸经纂修的纲领和宗旨。
2、薛三省在研究历朝实录凡例基础上,对书法进行了形式上的归纳,提炼出了一系列的术语,构筑了相对完整的实录书写方法体系。
3、看一本书,最好先看一下凡例。
4、首先,制订点校凡例,阐明标点与校勘《齐乘》的义例;
5、因此,可能必须按照凡例中所说开发和验证替代规程。
关于凡例的词语
举例发凡 发凡言例 十法九例 发凡举例 起例发凡 格于成例 发凡起例 下不为例 例行差事 例行公事
关于凡例的成语
举例发凡 例直禁简 例行差事 下不为例 发凡起例 格于成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