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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书(4篇)

来源:步遥情感网

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标的公司部分________股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标的公司拥有________股权。

  鉴于标的公司股东会决议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标的公司拥有的________股权,其余股东同意该权利受让行为并放弃对该部分转让权利的优先受让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

  (一)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二)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一)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__元将其在标的公司拥有的__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二)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与甲方就全部股权转让款以货币形式完成交割。甲方收到乙方此款3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并办理完毕股权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工作,并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与乙方完成所有交接工作。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更换及法人治理结构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与股权变更登记同时进行,转让方作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在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变更登记后6个月内,配合乙方及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正常开展相关工作。

  (二)股权变更登记后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乙方完成。

  第四条、公司交接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权变更登记完毕当日,甲乙双方按公司管理制度办理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公司的证书、印章、印鉴、批件、及其他资料、文件的交接(以下简称”交接”)。

  (二)在双方交接时,由双方共同向相关部门申请作废公司原印章、印鉴并启用新的印章、印鉴。新旧印章印模式鉴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留存一份。

  (三)公司财务帐薄等相关财务资料和文件不齐备,乙方同意甲方仅就公司现有资料和文件向乙方移交。

  (四)在合同生效日至交接完成期间,对公司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双方应共同作出妥善处理。

  第五条、交易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因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和支付,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向税务等相关部门缴纳。若发生税务等部门向甲方追缴的情形,甲方可在缴纳前要求乙方缴纳,或在缴纳后向乙方要求支付所缴纳的税费。

  第六条、甲方保证及承诺

  (一)甲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甲方自身条件的,也不会导致对甲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二)甲方保证对其所持公司的________的股权享有完全的权益及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处分权,亦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若有第三方对甲方转让股权主张权利,由甲方负责予以解决。

  (三)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期间,不置换、挪用公司资产,公司资产性质不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不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业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任何文件、支出任何款项。

  (四)公司在交接前的对外借贷及担保所产生的民事债务由甲方承担。

  (五)公司在交接前不涉及拖欠职工工资及欠交社保费用之情形,也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

  (六)公司在交接前未收到工商、土地、税务等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口头或书面通知。

  (七)甲方对乙方公司交接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一)乙方保证其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保证有足够资金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收购及付款义务。

  (二)乙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乙方自身条件的,也不会导致对乙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三)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所述条件下购买甲方所持公司________股权,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四)交接后公司新发生的债务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或有债务的处理

  (一)完成交接后,若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所述债权人直接向公司主张债权的,乙方应通知甲方,不得自行或以公司名义支付。经甲方确认属实后,由甲方直接支付,若甲方确认后因未及时支付而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担了支付义务的,乙方及交接后的公司有权向甲方追偿。

  (二)完成交接后,若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所述债权人以司法途径向公司主张债权的,乙方承诺由公司授权甲方或甲方指定人代理诉讼,并由甲方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若该主张的债权经确认为交接后形成,由交接后的公司及乙方清偿该笔债务,并承担诉讼费和甲方支付的律师费。

  第九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

  (一)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二)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十四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________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

  代表人:

  签订地: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代表人:

  签订地: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深圳市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X年X月X日在深圳市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X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XX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XX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的股权以人民币XX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方签字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经主管审批机关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生效。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工商局、见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于深圳市

股权转让协议书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 与 就持有的 (以下简称“公司”)之股权向转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1、协议双方:

  甲方: (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 (承让方)

  住所:

  2、股权转让

  股权结构为:

  3.2甲方原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所有条件及法律条件,将其持有的 公司百分之 (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3乙方愿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所有商务条件及法律条件,承让甲方持有的公司百分之 ( %)的股权。

  3.4甲、乙双方确认,待上述3.2及3.3所及之交易完成后,乙方持有公司百分之 ( %)的股权,甲方不再持有公司的股权。

  3.5甲方与乙方之股权转让行为业已获得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

  3.6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公司百分之 ( %)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在转让股权上设置法律上的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法律形式的担保,不存在任何与转让股权有关的争议、诉讼、仲裁、行政程序或其他任何法律程序。

  4、转让价格

  4.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人民币 万元(RMB 元)的价格承让甲方持有的公司百分之 ( %)的股权。

  4.2前款约定的股权转让款,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5、费用负担

  本协议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所及之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法律费用、交易费用等,由乙方负担。

  6、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对本协议所及之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但因股权转让涉及到协议一方或双方及其关联公司承担法律、法规规定之信息披露义务的,不受保密义务的约束。

  7、股权变更

  本协议签署后,相应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

  8、一般约定

  对本协议作出的任何修改须经本协议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9、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9.1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9.1.1因相关情况发生或出现变化,协议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9.1.2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 必要。

  9.2属于第9.1.2项所述之情形的,协议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

  9.3因一方原因变更或解除本协议致使本协议另一方遭受/蒙受损失的,责任方/过错方应向本协议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10、违约责任

  如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11、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12、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

  13、协议生效及其它

  13.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2本协议一式五份,协议双方及公司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机构及相关部门。

  甲方:

  签署:

  乙方:

  签署: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乙方(作为卖方)拥有【公司名称】,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续的公司(“公司”)全部股权的%,并已根据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中所载的出资比例完成出资。

  2.乙方愿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作为买方)转让其在公司中的全部权益,甲方愿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购买乙方在公司中的全部权益,并一次性地向乙方支付购股款项;

  3.公司的股东会已通过决议:同意乙方将其拥有的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

  4.除乙方以外的公司所有其他股东均同意乙方向甲方转让乙方拥有的全部股权权益,并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据此,本协议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受让,乙方同意转让的股权(下称“标的股权”)为:乙方所持有的乙方在公司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中的出资额为)。

  第二条转让价款

  甲方以人民币收购乙方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

  第三条价款支付

  3.1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价款的50%一次性支付至乙方的指定账户。

  3.2股权过户完成(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乙方的指定账户。

  3.3本协议项下,乙方指定用于收款的银行账户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第四条税费

  本协议双方将按照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相应税收与费用。

  法律及本协议未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第五条双方的声明与保证

  5.1甲方和乙方各自分别而非连带地声明并保证如下:

  (1)其为在成立地司法管辖区法律下正式组成并有效存在的法人。

  (2)其拥有由其股东会决议证明的签订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全部权力与授权。

  (3)本协议的签署或履行不违反以其为一方或约束其自身或其资产的任何重大合同或协议。

  (4)本协议的签署、交付和履行不违反任何对其自身,其业务、财务、经营、财产或其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能力有管辖权的部门所制定的任何适用法律、法规、条例、法令或命令,或对前述各项的解释。

  (5)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根据有效的委托书或以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公证人证书为证,已经充分授权代表其签署本协议并盖上其企业印章。

  (6)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在本协议之日均为真实、正确、完整,并在转让日时仍为真实、正确、完整。

  5.2乙方(卖方)特别声明并保证

  乙方对依本协议转让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没有向任何第三方设置担保、抵押或任何第三方权益,并免遭第三方追索,并且依中国法律可以合法地转让给甲方,否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六条违约及索赔

  6.1乙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违反乙方的陈述与保证条款;及

  (2)违反本协议中乙方义务条款。

  6.2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未按本协议规定的转让价格和转让股权数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转让手续,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金额人民币的%的违约金。

  当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可能造成的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额外赔偿。

  6.3甲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违反甲方的陈述与保证的条款;及

  (2)违反本协议中甲方义务条款。

  6.4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未按本协议规定的转让价格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以迟延付款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计算。

  第七条不可抗力

  7.1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人力不能预防、避免和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

  7.2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一个月内提供不可抗力的情况及本协议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部分免除履行或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第通知

  8.1每一本协议项下所发出或作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均应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并送达或发送至另一方的下述地址或传真号码(或收件人提前五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或传真号码)。

  8.2任何向另一方作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于下列情况下视为已经送达:(a)直接送达或由信差送达,且送达一方已获得送达证明;(b)如果在一国范围内进行邮寄,为邮寄之后的第三日,以及如果邮寄至另一国家,则为邮寄之后的第七日;以及(c)如果通过传真发出或作出,则为传真发出后且收到确认发出的发送报告之时。

  8.3地址和传真号码。

  (1)甲方:

  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

  乙方:

  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九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9.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特别行政区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的管辖。

  9.2本协议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9.3除本协议双方有争议部分外,本协议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十条其它

  10.1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未经本协议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均属无效,并只有经审批机构最终批准方可生效。

  10.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如果未能完成本协议规定的股权转让,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

  10.3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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