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步遥情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雷池造句

雷池造句

来源:步遥情感网

雷池的造句有:希望此次福喜事件的处置力度能够成为一个标杆,从整体上抬高食品违法的成本,让更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怵然而惊,不敢越雷池半步。搞科学研究不敢想敢干,不敢越雷池一步,怎么能有重大突破呢。

雷池的造句有:不过,说句公道话,那时两人只囿于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从不越雷池一步。搞科学研究不敢想敢干,不敢越雷池一步,怎么能有重大突破呢。 繁体是:雷池。 简体是:雷池。 结构是:雷(上下结构)池(左右结构)。 拼音是:léi chí。 注音是:ㄌㄟˊㄔˊ。

关于雷池的诗词

《望江南·雷池步》  《晨钟动雷池望日》  《临江仙·柳外轻雷池上雨》  

雷池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网络解释

雷池(地名)在安徽省望江县东部,在地处楚头吴尾的皖西南沿江地带,是广阔的水网密布地区,古时候统称为大雷水。而其下游则在今日的望江县东部积而成池,这便是汉语成语词典中“不敢越雷池一步”的出典处——“古雷池”。追根溯源。昔日的“古雷池”便是今天的安徽省望江县雷池乡境内。综合释义:水名。其源叫大雷水。自今湖北省黄梅县界东流,经今安徽省宿松县至望江县东南,积而成池,称为“雷池”。《晋书·庾亮传》:“而报嶠书曰:‘吾忧西陲过於歷阳,足下无过雷池一步也。’”意思是叫温峤坐镇原防,不要越过雷池到京都去。后用以表示不可逾越的一定范围。清王韬《言战》:“俟其进而击之,彼岂能飞越雷池一步哉!”郑观应《盛世危言·海防中》:“如此布置则渤海为雷池,而威海、旅顺成堂奥矣。”聂绀弩《壁画》:“我不过是十几岁的未越雷池一步的山城里的孩子,这屋子里就是我的整个世界。”汉语大词典:水名。其源叫大雷水。自今湖北省黄梅县界东流,经今安徽省宿松县至望江县东南,积而成池,称为“雷池”。《晋书·庾亮传》:“而报峤书曰:‘吾忧西陲过于历阳,足下无过雷池一步也。’”意思是叫温峤坐镇原防,不要越过雷池到京都去。后用以表示不可逾越的一定范围。清王韬《言战》:“俟其进而击之,彼岂能飞越雷池一步哉!”郑观应《盛世危言·海防中》:“如此布置则渤海为雷池,而威海、旅顺成堂奥矣。”聂绀弩《壁画》:“我不过是十几岁的未越雷池一步的山城里的孩子,这屋子里就是我的整个世界。”国语辞典:比喻某一范围、界限,如:「不敢越雷池一步。」雷池[léichí]⒈比喻某一范围、界限。例如:「不敢越雷池一步。」⒉河川名。位于安徽省望江县南。至县南潴而为池,而称为「雷池」。蓄积后池水东流,入于长江。辞典修订版:比喻某一范围、界限,如:「不敢越雷池一步。」河川名。位于安徽省望江县南。至县南瀦而为池,而称为「雷池」。蓄积后池水东流,入于长江。辞典简编版:雷池本是一条河流名称,后用以表示某一范围、界限。语出《晋书.卷七三.列传.庾亮》。 【造句】这场足球比赛,在守门员的严密防守下,双方都难越雷池一步,最后以和局收场。其他释义:古水名,在今安徽望江。东晋时庾亮写给温峤的信里有‘足下无过雷池一步’的话,是叫温峤不要越过雷池到京城(今南京)来(见于《晋书·庾亮传》)。现在只用于‘不敢越雷池一步’这个成语中,比喻不敢越出一定的范围。

二、词语解释

雷池léichí。雷池[léichí]⒈本出于《晋书·庾亮传》“足下无过雷池一步也”一语,后习用为界限之意。例不敢越雷池半步。英thelakeinAnhuiProvince——theutmostlimitonecango;基础解释:1.比喻某一范围、界限。2.河川名。位于安徽省望江县南。至县南潴而为池,而称为「雷池」。蓄积后池水东流,入于长江。

三、引证解释

⒈水名。其源叫大雷水。自今湖北省黄梅县界东流,经今安徽省宿松县至望江县东南,积而成池,称为“雷池”。引《晋书·庾亮传》:“而报嶠书曰:‘吾忧西陲过於歷阳,足下无过雷池一步也。’”意思是叫温峤坐镇原防,不要越过雷池到京都去。后用以表示不可逾越的一定范围。清王韬《言战》:“俟其进而击之,彼岂能飞越雷池一步哉!”郑观应《盛世危言·海防中》:“如此布置则渤海为雷池,而威海、旅顺成堂奥矣。”聂绀弩《壁画》:“我不过是十几岁的未越雷池一步的山城里的孩子,这屋子里就是我的整个世界。”

关于雷池的单词

keep within the bounds  

关于雷池的成语

瞎马临池  金池汤城  池鱼林木  渑池之功  酒池肉林  池鱼之虑  祸近池鱼  弄兵潢池  瑶池玉液  

关于雷池的词语

酒池肉林  肉林酒池  池中物  金城汤池  瞎马临池  不越雷池  弄兵潢池  金池汤城  渑池之功  池鱼林木  

关于雷池的近义词

禁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buyg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