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门店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合同甲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甲、乙、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甲方同意合同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街_____ (路)_____ 号的店铺原为:_____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合同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合同甲方与房东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年租金为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5月1日交至房东。
三、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合同甲方向房东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合同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商品全部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合同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 元,(大写: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合同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合同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在三日内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商品欠款均由合同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合同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合同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合同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合同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合同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合同甲方无关,但遇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未尽事宜经协议可进行补充,且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个人门店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30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由乙方与房东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房东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金 元人民币,年租金 万元整。
三、甲方将本店面空转给乙方。不含其它设备。
四、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十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 (含定金)元。(大写:元整),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它费用。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与房东租赁合同签署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门店转让合同范本
立契约书人_______即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订立本契约,条件如下:
一、 转让标的:
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_号的______________,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 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______________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_____万元。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
(二) 上列生财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三) 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_____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惟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
三、 付款办法:
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_____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四、 点交日期及地点:
双方订定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 特约事项:
(一) 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二) 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三) 商号现承租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_____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 违约处罚:
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 甲乙双方应各觅保证人,对甲乙双方的违约对他方应负赔偿责任,愿各负连带赔偿之责,并均抛弃先诉抗辩权。
立契约书人_____
甲方:_____
保证人:_____
乙方:_____
保证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