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买卖标的
1、名称:
2、品种:
3、数量:
4、计量单位和方法:
5、质量等级:按国家标准执行(见附件),确定标准后封存样品,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二条包装
1、包装材料及规格:
2、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3、包装要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4、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5、包装费用由(甲/乙)方负担。
6、包装物由(甲/乙)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条价款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第四条货款结算
1、货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项规定办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2)甲方自提,现款现货,货款两清。
(3)预付货款总额的%,余款在货到后以一次付清。
2、实际支付的运杂费,按照以下项规定办理。
(1)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2)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3、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类型:开具类型按照以下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代运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
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3)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
2、保险:(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3、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第六条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产品颜色有一定误差,重量允许有%误差,允许含水分为%。
3、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风险负担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乙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产品,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产品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
甲方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农副产品必须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评定产品质量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3、甲方有权拒收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规格的产品,但必须向乙方说明拒绝收受的理由。
4、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工作。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产品。
3、乙方的农副产品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4、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任务后,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他: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
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
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如其品种、颜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产品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
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产品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产品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他: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
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或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样式三)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货品名称:
货品规格:以____为准
货品数量:
货品单价:______元/盒
货品总价:
确认方式:以_____为准
交货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交货地点:
合同总价:rmb___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_天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_____%计_____元,乙方交货前___日甲方付清余款。
1、甲方若拖延付款,乙方可随时暂停执行本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所形成的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拒绝履行合同,须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同时在合同终止后一周内,除赔偿对方相应损失外,另须支付对方本合同总金额的___%作为违约金。
3、乙双方若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依法裁决。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时间:时间: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男性性能力锻炼法(甲方产品名称)销售代理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原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网络男性锻炼法虚拟的销售代理商。
2、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3、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济南科技生物有限公司代理商申请登记表》如登记表中内容变更,乙方应在七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可以对甲方的工作做出评价和投诉,具体事宜请与甲方联系。
5、乙方代理的市场区域为网络销售。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及发布权。
2、甲方负责产品的广告宣传工作。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进度和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资格,乙方试运营3个月,合格者将正式颁发授权书。
4、甲方负责向乙方或其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乙方做好宣传、销售、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
5、甲方对产品进行不断的升级,保证其产品的先进完善性,并提供给乙方及其客户。
6、对于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升级,无偿进行更改并提供升级产品给乙方及其客户。
7、甲方若对产品代理价进行更改,须提前半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获得甲方的销售培训及电话技术支持。
2、配合甲方跨地区性或全国销售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3、乙方有义务遵守有关的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或电子信件汇报当地的市场动态及其行销计划和策略。
4、乙方在媒体上刊登的代理产品价格和实际销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统一市场零售价。
如有证据证明乙方违反甲方的限价规定(如低价销售现象)并不能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代理授权,并取消其区域代理资格。
5、乙方对所售产品客户必须建立完整的客户服务档案,甲方须对客户进行备案保存。
6、乙方可以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网络销售代理的名义但不能以独家代理等具有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宣传及商业活动。
第四条产品价格、保证金及预付款、财务结算
1、产品的价格详见附件。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按照甲方网站上指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并预付不低于20__0元人民币的登录费。
3、保证金及预付款的使用、管理遵照相关规定,如未有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4、结算、乙方代理登录虚拟(产品名称),须在乙方预付登录费足够支付的前提下,由乙方在确认付款后开通,同时甲方将从乙方预付登录费中自动扣除乙方开通登录费用,每月20日甲乙双方应对上月1日至本月30日登录开通的数量及清单进行核对,并由甲方给乙方开据相应登录款项的。
5、甲方为乙方每月开据的金额为:上月20日至当月20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20%代理登录费的金额。
6、当乙方未能按的规定全额支付开通登录费时,甲方核实后有权取消对应网络代理销售的服务,同时保留法律追索权。
由此带来的与客户之间的法律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7、本协议到期或者双方因任何原因终止本协议执行,乙方已支付预付款,在扣除应付款项后仍有余款时,甲方在协议终止后30日内将余款退还乙方。
第五条协议期限乙方的代理期限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条争议解决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七条附则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传真复印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供货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在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按照适用《合同法》签订并执行本合同。
1. 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2. 质量标准及交货检验:质量符合国际(GB1353-20xx)二等玉米
标准。容重≥680g∕1,水分≤15%,杂质≤1%,焦糊粒≤1%,不完善粒≤8%,无发热、虫蛀现象,色泽气味正常。
3. 交货地点:珲春宏达种子经销公司
4. 交货时间:20xx年4月30日前,如遇不可抗拒力时间顺延。
5. 计重、包装:以双方实际交货数量为合同结算数量,散装。
6.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7. 合同有效期:至货款两清为止。
8. 合同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本合同执行过程
中适用不可抗拒力以及有关法律规定的免责条款;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诉讼。
9.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