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将(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万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邮政信箱、避雷装置、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等;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四)共用绿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六)车辆停放车位的服务与管理,特别是对未参加车辆保险的车辆有效制止停放;
(七)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等;
(八)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情况的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九)乙方应当公示特约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当业主提出上述委托服务要求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业主应当按规定付费。
第三条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本物业首次业主会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终止。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拟定并遵守业主公约;
(二)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由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业主公约予以书面确认;
(三)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四)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五)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
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负责返修、完善;
(七)当本物业项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八)负责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2、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二)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四)对业主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六)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但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七)、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主装饰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负责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九)、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十)、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十一)、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召集首次业主会会议:
1、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_____以上;
2、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_____以上;
3、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_____年以上。
(十二)、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或相关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三)、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得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移交事项:
1、物业管理服务费、场地占用费、利用物业共用设施所得收益等余额和财务账册;
2、物业及业主档案和有关资料;
3、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场地和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物。
(十四)、协助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十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房屋外观: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有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平面引导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_____%以上;
6、房屋大修中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设备运行:保持良好。
(三)、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的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场地的维修、养护: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五)、环境卫生: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绿化养护: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七)、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管理:
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八)、公共秩序管理及消防: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4、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5、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九)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_____%以上,合格率达_____%,险情排除及时率达_____%,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第七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
1、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由业主交纳;
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由业主交纳;
业主应在每月日前交纳
3、甲方与业主约定由甲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由甲方交纳。
4、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5、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三交纳滞纳金。
(二)车位使用费
车位使用费由车位投资方委托物业向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收取:
1、机动车辆:
(1)、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2、非机动车辆:
3、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主要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三)、代办服务费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有关部门或甲方委托,提供代办服务,代办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收取:
1、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前,代办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2、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代办服务费由委托方交纳。
第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不少于本项总目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_____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条物业管理验收交接
(一)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_____日内,应与乙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物业。
(二)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3、共用的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五日内整改,预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及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经济赔偿。
(四)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合同附件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合同备案
(一)本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方持本合同到市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责任及生效
(一)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经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确认书后对其具有约束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四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规定。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九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_____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_________ 代表(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街道)_____号。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
西至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 。
占地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______。
第五条房屋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非市政路、化粪池及化粪池以内的排水管道、垃圾房、庭院灯、草坪灯、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_____ 、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盗抢保险的车辆,乙方有权制止停放,不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 协助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值勤、______ 、________ 。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 、_____等的管理。
第十三条 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物业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档案、_____ 、_______、_______等有关财务帐册及_______ 。
第十四条 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位于______位置计______?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或按____标准有偿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有偿使用费用于。
第十六条 位于_____位置计_____?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委托乙方按下列约定经营(在所选项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
1.乙方无偿经营,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结余部分,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2.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 ______万元,剩余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所得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第十七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 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有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负责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_____。按委托协议代收电费、水费、_____ 、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一条 规劝制止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违反《物业产权人公约》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规劝制止无效的,报送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批准,可采取_____ 、______措施。
第二十二条 其他委托项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 年。自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 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物业产权人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及使用办法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7.向物业产权人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及分摊情况;
8.监督检查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经常听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物业产权人公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产权人筹集;
5.向乙方提供建筑面积____?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全体物业产权人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移交给乙方使用。
6.按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1%的比例,向乙方提供_____?经营用房(产权归全体物业产权人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移交给乙方使用。
7.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技术资料和有关档案资料,并建立交接手续;
8.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催交无效的,由甲方做出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收缴,委托乙方实施;
9.调解处理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与乙方的纠纷,协调其之间的关系;
10.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建设及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完成交办属于物业管理区内应完成的各项任务;
1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算决算报告,经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审定,提交物业产权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共同设备、设施、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审定提交物业产权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有关财务帐册的管理;
6.规劝制止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物业产权人公约》的行为;
7.有请求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协助管理的权利;
8.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利;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9.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0.依法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委托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物业委员会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3.重大管理措施应提交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审议批准;
4.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5.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
7.每半年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每年7月份和12月份向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提交一份维修基金利息使用管理报告;每年1月份向物业产权人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8.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9.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0.定期对房屋设备设施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1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终止7日内,必须向物业产权人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经双方共同认可并委托审计机构审计后,向甲方移交有关财务档案资料和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及物业办公、经营用房。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二十六条依据《大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标准》(大房局发[1998]86号)和《大连市城市综合大厦物业管理标准》(大房局发[1998]87号)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 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幢号、行政街号、管理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路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挂机、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新建小区及主次干道两侧房屋立面无晒衣架。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审计机构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执行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队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 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锅炉供暖严守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 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 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疏搂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放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随产随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纸屑、烟头、塑料袋等杂物。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无马路摊点、马路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法、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巡逻制度。
2.保安人员值勤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保安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八、 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改装管理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向物业产权人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空闲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向收取。
2.付费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
3.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按调整标准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
4.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百分之0.3按日交纳滞纳金。
5.物业产权人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 电梯运行费、采暖费收费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停放车辆的,由乙方对要求停放车辆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下列标准收取停车场地有偿使用费。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的60%用于物业维修和绿地养护费用,40%用于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便民服务费用。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_元;
2.车库每年_____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___元。
第三十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大连市城市住宅售后修缮资金计提及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大政发[1998]51号)及其配套文件执行。
第三十一条 乙方根据有关委托,按定价代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水费、电费、________ 。
第三十二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若委托乙方维修或提供服务,双方应签订协议,乙方按约定收费标准向享受服务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三条甲方委托乙方签订利用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和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设置户外经营性广告和摊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由乙方负责收费。户外广告和摊亭、摊点等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的60%用于物业维修和绿地养护,40%用于弥补经甲方同意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便民服务。
第三十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为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物业产权人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甲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自行办理。
第三十五条 乙方按______%的比例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中提取管理者利润。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九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导致失修失养,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 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四十一条 因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承担。
第四十二条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由甲方负责筹集,因维修资金筹集不足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按相关物业产权人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甲方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0.3%按日交纳滞纳金。乙方也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四十四条为维护公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漏气、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财产损失的,有关各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根据委托管理事项,甲、乙双方办完成交接验收手续。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做出是否续签合同的决定。任何一方决定不续签合同的,甲方即行组织招投标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十七条 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1.由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起诉。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日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前期介入有偿服务。
第四条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第五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第六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第七条建筑及其设施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协调开发商、承建商进行对甲方所有单元内发生的墙体、水、电、气,通讯、共用天线、排污、排水系统等建筑体系保修;保修期后实施有偿服务或协调专业机构或职能部门有偿维护维修。
第 环境卫生及绿化养护
1、公共环境、房屋共用部位的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并运至垃圾消纳站(不含垃圾消纳的管理及装饰装修垃圾收集和清运),化粪池清掏
2、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第九条 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1、建立预防性安全防范体系并设立应急机制,配合机关进行秩序监控和巡视等工作,但不包含甲方产权范围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证和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以专项合同的约定执行。
2、对来访客人办理访问手续,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小区。
3、维持小区的交通秩序。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状况预测和安排,使本物业区域内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不含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4、地震、地陷、火灾等突发事件的组织疏导和协助施救工作。
5、定期或不定期巡视、检查小区,及时采取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经乙方同意或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占用、变更、损害公共服务设施、设备,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本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
6、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7、消防工作,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以及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第十条 档案资料管理
1.本物业竣工资料、图纸及接管验收档案的管理。
2.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十一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_市消防条例》、《_市城市容貌管理条例》、《_市产外广告管理条例》以及物业服务公司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等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对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
第十二条 受所有权人委托,对小区配套设施如网球场,游泳池、会所、停车场(库)等场所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对小区公共区域及甲方保留区域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不定期的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加强业主间的沟通和文化交流。设立小区信息发布栏,加强与业主的联系和消息发布。。
第十五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服务费(住宅、商业);
2、停车(场)库车位物业服务费;
3、其它有偿服务费
4、公摊水电费及电梯运行电费;
5、物业维修资金
第十六条 各项费用的调整
乙方应当就物业服务费使用制定账目管理,并可按照实际支出合理调整物业服务费,但乙方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十七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或《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拟订的前期介入服务方案、小区物业服务方案;
2、检查监督乙方服务的实施及合同的执行情况;
3、审定乙方提出的前期介入服务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4、负责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和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并在房屋销售时公示《临时管理规约》;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保修责任内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和房屋建设遗留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个月 内按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比例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产权属全体业主),由乙方无偿使用;
7、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提供和移交物业管理相关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服务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8、支付前期物业前期介入服务费用;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地方法规规定交纳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并承担逾期未付的违约金。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拒绝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协助乙方催收;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社区宣传教育、文化娱乐活动;
12、应将本合同在订立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相关规定公示。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二章的约定标准,提供高品质、专业化的服务;
2、起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的使用要求、注意事项和物业服务制度;
3、雇佣、培训、解雇职员并对其工作进行管理。
4、乙方办公场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为保证对甲方服务工作开展所必需设备材料的采买和管理。
5、依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6、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适时聘请、撤换及付酬予律师、建筑师、会计师及其他专业顾问和合作单位。
8、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乙方有权审核业主或使用人是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_市消防条例》、《_市城市容貌管理条例》、《_市产外广告管理条例》以及物业服务公司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等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进行其所属产权范围内的装修工程,停车(场)库是否进行任何形式的改装、改造、修建构筑物.装饰和装修,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
10、接受业主的监督,定期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1、以物业公司名义投保,投保项目包括公众责任等险种,甲方应对其属下的产权范围内利益自行投保。
12、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服务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3、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14、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
15、可适时设立以下服务项目(并可根据需要设立新的服务项目),合理收费:房屋租赁、代售;代办电话安装、宽带安装服务:室内清洁服务;室内工程维修;代养护花木;代车辆清洗、保险办理服务以及与甲方商议的其它服务内容。
16、乙方有权在不违背业主整体权益基础上制定、修改管理规则,并利用小区告示栏、网站、小区内部刊物(如有)等各种信息渠道予以公布,对各业主均有约束力。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费构成如下;
1、小区公共秩序维护费;
2、小区公共区域清洁、保洁服务费(但所有另行征收的如垃圾处置费等费用均未包含其中)
3、小区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费:
4、小区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小修)及保养费;;
5、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小修)及保养费
6、小区公共区域四害防治费用;
7、乙方的办公管理费;
8、乙方员工的薪酬、社会保险、福利、制服及相关器具
9、乙方用于为业主服务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10、乙方为小区公共区域所投保的公众责任险等保险费用
11、乙方用于上缴有关部门的各项零星费用:
12、乙方用于上缴有关部门管理费、税费;
13、乙方的合理利润;
14、乙方用于为业主公共利益服务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
1、本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
(1) 电梯高层物业费按建筑面积______元/平方米/月计收;
(2) 商业用房物业服务费按建筑面积______元/平方米/月计收;
(3) 停车(场)库物业服务费每个停车位______元/月计收;
(4) 特约服务实行明码实价,双方自愿的原则。
2、缴费办法
(1)_____________(住宅商业用房)的物业服务费按房屋建筑面积计收,在产权部门核定面积批复下达之前以销售合同注明的面积计算,批复之后以产权部门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面积核定前后甲方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差额不作退补。停车(场)库车位物业服务费以个为单位计收。
(2) 物业服务费应按月缴纳。甲方在当月15日之前将费用金额缴清,逾期将按日向甲方加收应交纳总费用3‰的滞纳金。
(3)首次物业服务费收取以交房通知文书确定的交房日期为准,交房日期在15日之前(含15日)的收取当月全月的物业服务费,交房日期在15日之后的收取当月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4)住宅(商业用房)交房后,若水电气任何一表进行了走动以及已装修、已入住的,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全额收取;若经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使用人)共同确认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50%执行。若相关发生变化,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5) 停车(场)库车位交付后无论是否空置,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全额收取。
(6) 特约服务费按月缴纳。甲方在当月15日之前缴清上月发生的特约服务费用,逾期将按日向甲方加收应交纳费用3‰的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公摊水电费
首次公摊水电费的收取是以物业对首月公摊水电核算完成后公布的缴费日期为准,交房后,无论房屋是否空置,装修,被占用,公摊水电费根据规定的据实摊销原则及核算从简原则,住宅从交房通知文书确定的交房日期起开始核算公摊水电费,按月将上月公摊水电发生情况及费用进行公布,按实际发生额逐户按房屋建筑面积平均公摊,每月和物业服务费一起进行缴纳。公摊水电发生情况及帐务接受业主监督。甲方在当月15日之前将本月的公摊水电费缴清,逾期将按日向甲方加收应交纳费用3‰信的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电梯运行电费的收取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按月进行收取。
第二十四条 甲方可以现金或转帐方式缴纳各项费用。
第二十五条 各项费用的调整
乙方应当就物业服务费使用制定账目管理,井可按照实际支出合理调整物业服务费,但乙方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后,甲方应按照调整后的费用支付。
第二十六条 物业维修基金收取
物业维修资金按有关规定维持在一定数额,不足部分由业主续缴,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分的大,中维修、更新、改造。具体项目如下:
1、小区房屋共用部位大、中修、更新或改造:
2、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如防盗监控、消防设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3、小区环境配套设施(如健身娱乐设施等)的更新、改造:
4、小区公共区域绿化(如草坪、乔灌木等)更新、改造;
5、小区公共建筑(如小区大门,单元大堂、楼层及其装饰等)、道路的更新、改造:
6、用于小区非盈利性设施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7、停车(场)库共用设备设施(如监控、车管系统、风机、水泵、消防设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8、其它不在上列内但需由物业维修资金支付的费用,如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须由物业维修资金支付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 水、电、气费按照相关标准计收。小区高层建筑中超过市政供水高度的楼层将采用二次供水系统,二次供水系统由市政专业供水公司进行管理维护,水费的收费标准按市政专业供水公司公示标准进行收取(如因国家能源价格或调整,此费用作相应变动,以相关文件或通知为准)。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章 委托服务期限
第二十六条_____________由乙方根据本协议内容进行管理,为期三年(自__________”整体竣工,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小区业主大会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关于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委托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若本协议任何条文因国家或地方法规的变更而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将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但本协议其余条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改变。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小区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管主管部门备案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宇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中油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名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京物企资三[20xx]03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乙方北京名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名厦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名厦
物业用途:写字楼及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
座落: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101号
四至:东至:安立路;
西至:名人公寓;
南至:慧忠路;
北至:名人国际大酒店。
占地面积:7693.94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785平方米
甲方购买物业基本情况
楼座、楼层:名厦17层、18层、19层、20层、21层、22层、23层、24层、25层、31层、35层;
建筑面积:21708.29平方米;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 物业服务内容
1、 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2、每年组织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3、设立客户服务部,接待和受理业主咨询、报修和投诉。协助成立业主大会并配合其正常运作。
4、与业主签订“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防火安全责任书”等重要管理文件。
5、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
6、全体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7、每半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第四条 日常维修、养护、管理等
1、制定物业范围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的计划、组织方案实施及应急处理预案等。
2、对物业范围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范围内共用部位”系指:楼盖、屋顶、外墙面、墙体、楼梯间、公共通道、大堂、电梯间、公共卫生间等。
3、对物业范围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范围内共用设施设备”系指: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照明系统、天线接收系统、空调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电梯等机电设备系统等。以确保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3、道路、步行道、活动场所达到基本平整,符合场地使用要求和用途。
4、雨水、污水管道每季疏通一次。
5、每季度清掏化粪池、雨水井,保证相关设施设备无破损。
6、每年清洗外墙2次,春季、秋季各1次。
7、空调调试、测温、检修并有相关记录。
8、每年对空调过滤网进行两次清洁和维护。
9、空调机组和循环泵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0、公共照明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及安全出口指示灯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1、消防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照明系统、天线接收系统、空调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电梯等机电设备系统等。制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的计划、组织方案实施及应急处理预案等。
一、给排水系统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1、确保卫生间、茶水间给水、排水的正常使用。
2、每年对水箱进行一次例行性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因发生意外或紧急情况致使水箱被污染的.,应立即对水箱进行清洗消毒。
3、对水箱进行及时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遇突发故障及市政管网停水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供电系统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1、对供电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2、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配电室24小时值班。
4、供电设备按供电部门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5、确保避雷设施完好、有效、安全。
6、有计划的维修,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遇突发情况或供电停电,应及时通知甲方。
三、 空调系统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1、对空调系统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2、保证空调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3、办公区域空调系统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
4、供冷、供暖期间,空调运行时间每天为8:00---18:30。
5、每年对空调及新风机组的过滤网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 室外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室外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包括道路、化粪池、烟囱、锅炉排污水池、天然气调压站、井(包括消防、给排水、通讯、雨污水等)、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及围墙等。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负责大厦区域内及道路两侧间绿地绿化,并按市园林局规定《二级养护标准》养护绿化带,大堂及电梯厅摆放植物。
第 公共环境卫生
一、公共环境卫生范围
公共环境卫生范围包括: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
圾的收集、各楼层卫生间、消防楼梯间及前室、电梯轿箱、电梯厅、楼层公共通道、标牌、垃圾桶、物业公共区域的门窗、外墙、大厦外围及门前三包区域等。
二、公共环境卫生工作内容和要求
1、制定公共环境卫生工作计划、工作标准,组织方案实施。
2、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3、设定垃圾收集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收集到垃圾站,垃圾日产日清。
4、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5、按有关规定要求或业主要求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
6、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主路、干路、广场、停车场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并在首层电梯大堂铺放踏脚地垫。
第九条 维护公共秩序及保安
维护公共秩序及保安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安全监控等。
1、制定维护公共秩序及保安工作计划、工作标准,组织方案实施。
2、值守、巡查及安全警示服务:做到主要出入口有专人值守,楼内及外围有保安巡逻,在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场所设立明显标志并采取其它有效防范措施。
3、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进行管理,以保证车辆行使通畅。
4、保护公共财产:物业范围内的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门、窗消防器材和周围的表井盖、小品等。
5、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情况下应及时协助配合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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