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签订并自愿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执行。
销售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车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定购车型、选装、颜色、数量、单价及总金额序号 车辆品牌型号 选装配件(金额) 颜色 数量(辆) 单价(元/辆)
1 RMB¥:
2 RMB¥:
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RMB¥:
三、交货地点、方式、时间
1.交货地点:甲方展厅
2.交货方式:乙方自提
3.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四、付款
1.支付时间将按照以下第( )项进行。
(1)乙方将在交货时间前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2)乙方将在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合同定金人民币¥: 元,并在交货时间前 工作日向甲方支付
合同总金额的全部余下部分。(定金支付方式:¨刷卡 ¨现金 ¨转账)
2.付款方式:乙方应按照上诉约定的师傅时间将合同总金额一本款第( )项方式支付至如下甲方账户:
3.付款账号: 收款人:广西智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账 号:
五、约定事项:
1.合同价格仅为车辆单价,如有选装件则为车单价与选装件的总金额,不含上牌过程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2.乙方提车前需将本合约之车价款缴清后方可提车。
3.甲方于乙方全款到账后将新车做完新车检验工作,经乙方核对无误后交车。
4.本合约不得进行债券债务转让及质押,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上甲方所在地人民提出诉讼。
六、售后服务:按东风风行汽车保修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卖人): 地址: 邮编: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或工商登记注册号: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出生年月日(注册登记日期):
住所(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身份证□ 居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给乙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车辆代码: ,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
量: 。车身颜色及内饰: 。
车辆主要配置:发动机号 车架号 生
产号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
数量: 台。
车辆总价(不含税费和其他费用):人民币 元(大
写 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
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直接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
付清合同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首付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乙方于
年 月 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
(3)乙方如需甲方提供贷款事项的相关服务,由甲乙双方另
行签订《贷款购车事项委托协议》。
3.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等,符合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使用要求。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公告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条件。
3.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付前已作必要的检查和
清洁,并按生产厂的技术要求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并排除已发现的汽车故障或瑕疵。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或 (由甲
乙双方协商约定后填写)。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委托运输方代
提车(甲乙双方指定的运输方是 ) □
3.交车地点: 。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 (2) 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验
单及车辆一致性证书。
(3)三包凭证(家用汽车)、维修保养手册、修理网点信息。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应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内饰、配置、随车物件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查验,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处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相关物品及随车文件,并向乙方告知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情况和已发现的汽车故障或瑕疵的排除情况。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乙方委托运输方代为提车的,甲方与运输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交付时,该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
乙方。
9.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业务,双方应另行签订相应的委托协议。
第六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承诺的内容维修、保
养。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包修期限,为 年或
者行驶里程 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三包有效期(如适用),为 年或者行驶里程 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2)其他约定:
。
2.生产厂(或甲方)指导特约维修站(地址:
联系电话: )提供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
量“三包”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
手册、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由于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车辆,或自行改装、调整、拆卸,或未按生产厂技术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滤清器,以及其因他不当行为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生产厂)应明确承担维修任务的维修站(厂)负责免费维修,若乙方自行选
择维修站(厂)自费维修,不影响其继续依法享有汽车“三包权
利”。
5.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生产厂的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和操作流程执行。
6.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召回。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也可双方协商期限)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可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 _ 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_ _%。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也可双方协商期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时验收接车,且经甲方通知后超过1个月(也可双方协商期限)仍未验收接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
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5.经甲乙双方约定的或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存在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责任。
第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或其他机构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 _ _种方式解决:
(1)向 _ 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 _ _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九条 双方特别约定
1.甲方对乙方信息具有保密义务。甲方保证乙方相关信息仅用于本次车辆交易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及向乙方提供后续服务用途,除国家规定情形或特殊情况,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乙方信息。
2.乙方是否同意以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接受甲方推送的商业信息:是□ 仅短信、邮件□ 否□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可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补充
协议及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3.双方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
4.标的车辆为交通事故车辆、泡水车等特殊车辆时,甲方应
尽到告知义务并以书面形式详述标的车辆情况,车辆单价及总价中已包含了车辆损伤及修理等所有因素的影响。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
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帐号: 帐号:
户名: 户名: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牌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青岛市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二)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三条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元,如乙方不履行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可抵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二)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首付全部车款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
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三)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一)交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二)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经双方验收,签订车辆交接书。
第五条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三)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迟延超过一个月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一方难以履行合同的,可依法办理提存。
(二)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三)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甲方可依据国家关于召回的法律法规协助汽车制造商主动召回有问题的车辆;由车辆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乙方可向汽车制造商要求赔偿,也可向甲方要求赔偿。
如乙方选择向汽车制造商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
若甲方对该车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
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九条双方特别约定
经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一)代办保险(二)代办按揭(三)代办上牌服务
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第十条其他
(一)双方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四)其他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种类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 证照种类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销售方):
乙方(买受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国产/进口: 自排/手排:
车辆类型: 品牌型号:
产 地: 生产者名称:
车身颜色: 内饰颜色:
出厂时间: 排 量:
尾气排放标准: 外廓尺寸:
核定载客: 核定载重:
其他: 。
第二条 关于车辆配置的约定
。
第三条 质量标准
车辆的质量要求应当符合出厂时的国家标准且不低于生产者出厂检验标准,并能依法通过交通管理部门的机动车注册登记。
第四条 价款
车辆价格每台 元,大写 。
数量 台,总计 元,大写 。
乙方如委托甲方代为拍牌、代办保险、代付购置税及车船税、代为验车与办理上牌手续等服务,双方应在补充协议中予以约定。
第五条 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车辆价款: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 元,大写 。
2.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 %,即 元,大写 ;余款 元,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其他 。
乙方应当将价款付至甲方的财务部门或甲方指定的账号,不得将价款直接付给甲方的销售人员。
第六条 交付与验收
1.□甲方送车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车地点: 。
3.交车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车时里程表显示数应当小于 公里。
5.车辆交付时应当场查验,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型号规格、外观、轮胎、内饰、配置、备件、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确认,双方应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详见本合同附件)。如发现表面瑕疵,乙方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并在《车辆验收交接书》上作详细记录。
6.甲方向乙方交付车辆且双方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即为车辆正式交付。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和配套规定对其所出售的车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或“三包”责任。
2.甲方出售车辆属于事故车、有维修记录车、处理品车、改装车、“三包”退换车及生产日期超过 年以上的库存车,应当事先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
3.甲方不得承诺能够直接办理汽车消费贷款业务。
4.甲方的盖章名称与本合同、上的名称应当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合同前书面告知乙方。
5.乙方签订合同,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 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应每天按车辆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车辆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逾期支付车辆价款的,应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原因未通过银行贷款审核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原因,银行无法办理贷款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日内全额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如不按时退还,应当以乙方已付款项为基数按每天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交付汽车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低于生产者出厂检验标准的,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车辆验收交接书、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车辆验收交接书
补充协议
(此页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
住 所: 邮编: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签字或盖章):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
车辆验收交接书
甲方(销售方):
乙方(买受方):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在 对 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为: ,生产日期为 年 月 日,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码 ,合格证号 ,进口证明书号 ,商检单号 。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机动车销售统一 □
(2)合格证 □
(3)产品使用说明书 □
(4)三包凭证 □
(5)维修保养手册 □
(6)修理者网点名册 □
(7)海关证 □
(8)商检证 □
(9)机动车保险单 □
(10)购置税凭证 □
(11)车船税凭证 □
(12)临时牌照 □
(13)行驶证 □
(14)机动车登记证 □
(15)环保标志 □
(16)验车标志 □
(17)其他
3.车辆外观有无表面瑕疵:
4.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打“√”,反之打“×”,未配备打“○”。
(1)漆面 (10)水箱 (19)倒车雷达 (28)DVD
(2)内饰 (11)前/后桥 (20)仪表盘 (29)收放机
(3)轮胎 (12)离合器 (21)灯光 (30)后备箱
(4)发动机 (13)雨刮器 (22)反光镜 (31)随车工具
(5)变速箱 (14)门窗 (23)点烟器 (32)千斤顶
(6)转向系统 (15)玻璃 (24)电子时钟 (33)警示牌
(7)制动系统 (16)电动天窗 (25)安全带 (34)备胎
(8)点火系统 (17)空调 (26)电动电线 (35)
(9)悬架系统 (18)导航 (27)CD (36)
5.摇控器 个。
6.车钥匙(卡) 把。
7.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8.其他验收交接事项及说明: 。
本验收交接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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