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科室:
根据《xx省淡水渔业研究院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对20xx年度我院员工带薪年休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本月起,各科室可根据年度,合理确定员工休假时间。
二、休假天数
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满20年,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国家规定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假期,不计入年休假。
三、计划申报
各科室根据工作实际,征求员工本人意见,制定本科室员工休假计划,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3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办公室审核备案,同时发电子版至x。
四、有关要求
1、各科室负责人要带头休假,以实际行动带动和支持休假制度落实。
2、各科室要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前提下,合理制定休假计划。要严格考勤制度,对于超过规定事假、病假天数(详见《xx省淡水渔业研究院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员工,不得安排年休假。
3、在厅机关处室帮助工作员工年休假由所在处室审批,通知所在科室,并报院办公室备案。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