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向当地的环境保护主观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五十三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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