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合同违约责任应根据损失大小及性质确定,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包土地合同原则包括依法自愿有偿、不改变土地性质和农业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生态环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法律分析
一、签了土地转让合同可以要回来吗
1、签了土地转让合同可以要回来。但是违约方要向守约方承担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约定不明的,可以根据损失大小及损失性质,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二、承包土地合同原则是什么
1、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3、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结语
在土地转让合同中,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受损害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和性质,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承包土地合同的原则包括依法、自愿、有偿,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受让方需具备农业经营能力或资质,并在同等条件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审批。有批准权的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按照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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