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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潜在纠纷

来源:步遥情感网


租房需厘清:出租人须具有房屋所有权,合同明确用途、租金交付方式及日期,约定房屋使用和修缮义务,费用负担写入合同,期满可续签,转租需房主同意,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保护承租益。租房需注意法律风险,避免与骗子纠缠。

法律分析

1、房屋租赁首先应当确定房屋租赁人必须具备处分房屋的权利。

即出租人具房屋的所有权。目前,很多无权处分人擅自出租房屋,当承租人居住之后,又被正房主驱逐出去,又找不到“出租人”,只能哑巴吃黄连。因此,一定要认真看待这个问题。

2、合同中应当明确出租房屋的用途。

如果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用途,承租人在租赁房屋之后,改变房屋的用途,导致出租人财产利益的损失,却又不能依据合同找回自己的损失,实为得不偿失。

3、房屋租赁应当明确租金的交付方式及交付日期。

这也是双方当事人应当着重考虑的问题。有的时候,承租方承受能力有限,如果有一次性交纳几个月的房租困难,这时候就可以通过在合同中规定按月交纳。如果没有规定,房屋租赁后就易出现矛盾,不利于双方当事人和平共处。

4、在双方当事利义务的规定方面,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房屋的使用和修缮义务的约定。

法律规定,承租人有按约定使用房屋并保护房屋的义务,如果承租人违反义务,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出租人在房屋出租期间,具有修缮房屋的义务。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这些内容的设定。很多出租人会房屋的修缮义务约定给承租人,这是不合理的。

5、使用房屋时,设计涉及水费、电费以及取暖费等费用的负担问题。

这些因素承租人必须与房屋的租赁价格相结合。经过双方讨价还价后,应将该部分费用的负担情况写在合同中,以免履行中出现纠纷。

6、合同期满后,双方当事人可以继续续签合同。

如果不签订合同,而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并且支付房租,出租人不收租,则视为不定期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约。

7、合同应对承租人是否具有转租权以及转租应当遵循的程序予以规定。

这样能有效的保护房主的合法权益。通常,即使承租人具有转租权,也必须在征得房主的同意下方可进行。否则,房主可以解除合租合同。

8、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房屋承租期间,房主处分房产,承租人并不因此失去租赁权。

只要租赁人在合同中作此约定,承租人可以在新房主取得房产后,继续租赁房屋至租赁合同到期为止。另外,承租人在房主处分房屋时,有优先受让权,即在同等价格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房屋的权利,此亦为法定。

就像上面说的,租房的时候务必要厘清掌握:①出租人是否具有房屋所有权。②出租房屋的用途。③租金的交付方式以及交付日期。④双方当事利义务...等等重点。把法律风险搞清楚,让专业和业余骗子靠边站!

结语

在租房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确保房东具备处分房屋的权利,避免因无权处分而导致的纠纷。其次,在合同中明确房屋的用途,避免未经许可改变用途而损害房东权益。此外,明确租金的交付方式和日期,以避免支付困难和矛盾产生。双方当事人应明确房屋使用和修缮义务,遵守合同约定,以维护双方权益。同时,费用负担问题应在合同中明确,避免纠纷发生。合同期满后,双方可续签合同或解除合约,但需注意转租权的规定。最后,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承租人在房主处分房屋时享有优先购买权。租房需谨慎,确保了解法律风险,以免上当受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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