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患者具有知情权,医疗机构必须向患者告知医疗风险、治疗方案、治疗效果等信息。患者应该积极主动地要求相关医疗信息,包括病历、检查报告、诊断书等,确保获得完整的医疗信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第四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有关医疗行为的种类、性质、治疗方法、治疗效果、风险及可能的并发症等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病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三条,患者有权调阅自己的病历和检查报告等医疗文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患者对个人医疗信息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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