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 人民主权原则。社会主义国家一般表述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无产阶级在创建无产阶级政权过程中,批判性地继承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基础上,对人民主权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二、 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后,同样也在中确认了基本原则。在措辞上,社会主义并未直接使用“”一词,但中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实质上就是对基本权利的确认。三、 法治原则。四、 权力制约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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