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珠湾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_(以下简称乙方)甲方经研究决定将坐落在鸽子石村的鸽子石水库,发包给乙方承包养殖水产,特订立如下条约:
一、乙方承包期为30年, 年1月1日至 年12月31日止。
二、承包租金每年人民币400元,合计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在养殖期间以生态养殖为主。禁止饲料和人、畜、禽等动物粪便以及相关生化重金属崔熟剂助长剂投入,便 水质环保生态化,确保甲方村民的生活和农业灌溉用水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如乙方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租金不予退回。
四、乙方承包期内要确保甲方生产、生活用水为主,养殖为辅的原则。
五、水库在干旱之年,要以村民农业灌溉为主,以农田里的农作物存活为主,不管出现任何情况,都要拔出所有塞子,干库来满足农田灌溉需要。
六、水库洪汛期间,乙方要无条件确保无障碍泄洪,无条件执行上级调洪命令,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报告水库的运行情况,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七、水库坝面和泄洪道清杂等障碍物未清理及牛鼻孔堵塞不当等
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水库如人为所致设施毁坏漏水,所造成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水库坝灌溉出水涵管等一切设施,如需要干库修理,乙方必须无条件放水干库,便 维修。
十、乙方在承包期间(叁拾年)不能转让、出租等多种形式或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租金不予退回。
十一、水库如需要饮水工程等民生建设和蓄水的需要,乙方必须无条件停止承包水产养殖期,终止合同,未承包养殖的年数,甲方按原制定的承包租金(每年人民币400元),依未承包年份退回租金给乙方。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十三、以上合同双方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年5月6日
珠湾杨家山村道路硬化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 珠湾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珠湾杨家山村道路硬化工程事项共同协商,制定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珠田乡珠湾杨家山村。
工程时间: 年9月6日至 年10月1日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珠湾杨家山村道路长约400米,宽75%的4米,25%的3.5米,厚18公分,以混凝土结构。质量要求海螺PC32.5标号。
三、工程造价标准:按每平方60元计算(含税、电开支),甲方不负任何开支。路基有甲方平整好。
四、在施工过程中,每平方达到90市斤水泥搅拌混合沙,混凝土要用震动梁及平板震动厚,马倮震平。
五、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工伤和意外事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在施工期间,涉及占用两旁土地,由甲方负责处理赔偿和如有村民干扰或发生纠纷,甲方及时处理,所需经费一切由甲方承担。
甲方 监督乙方混凝土质量,如发现质量,违反合同施工程序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听从甲方意见和建议返工,如乙方知错不改,不听从
甲方监督意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验收要在甲、乙双方到场方可验收,路面计量按实际丈量为准。
八、付款方式: 年农历年底交通局项目资金付给乙方抵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到 年农历年底付清。
九、以上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公共资源交易站一份,此合同自签字后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乙 方签字:
___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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