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 山 市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聘用单位 佛山市图书馆
受聘人员 人名
受聘岗位 副馆长或专业技术岗位
佛山市人事局制
说 明
1、本合同适合于事业单位在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2、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聘用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增加有关条款。
3、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并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字迹要端正、清楚。
4、合同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书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用大写。
5、本合同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一份本人留存,一份单位留存。
6、本合同所列项目无书写内容时,可写“无”或划上斜杠(/)。
7、本合同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示范文本)
甲 方(单 位) | 乙 方(员 工) | ||
名称: 佛山市图书馆 | 姓名:XXX |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2寸) | |
性别:X | |||
类型: 1、财政核拨 □ 2、财政核补 □ 3、经费自筹 □ 4、其 他 □ | 出生年月:XX年XX月XX日 | ||
民族:X族 | |||
籍贯: XX 省XX 市XX 县 | |||
出生地:X省X市X区XX | |||
学历:XX | 学位:XX | ||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工人技术等级: | |||
批准成立文号:批准单位成立文号 | 执业资格:现有的执业资格 | ||
登记证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号 | 事业单位负责人员任职文号: | ||
地址:佛山市祖庙路19号 | 参加工作时间: XXXX 年 XX 月 | ||
进本单位工作时间: XXXX 年 XX 月 | |||
法定代表人:XXX | 聘前职务:部主任 | 现聘职务:副馆长 | |
合同管理部门:办公室或人事科 | 政治面貌:党员 | 健康状况:良好 | |
现住址:XXX | |||
联系电话:办公室或人事科的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 ||
联系电话:XXXXXXXX | |||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意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岗位及合同期限
(一)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 管理 岗位上工作,聘任为 副馆长
职务。
(二)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为 3 年,自 2009年 1月 1 日至 2011年 12月 31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2009年 1 月 1 日
至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之日止。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适才适岗原则,通过合法程序,确定乙方的聘用岗位;
2、按岗位职责,检查督促乙方完成工作任务;
3、依照国家、省、市和甲方的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
4、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有权辞退乙方以及采取其他处分措施;
5、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定,决定是否批准乙方的辞职申请;
6、根据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意见后调整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7、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相关条款,解除与乙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8、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有权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诉;
9、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2、创造有利环境和条件,发挥乙方的专长和提高其政治和技术
业务素质;
3、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按时发
给乙方工资、补贴、津贴、奖金和劳动保护用品以及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4、向乙方宣传法律、法规及规定,教育乙方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5、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履行的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本身专长和相应的条件,应聘或竞聘工作岗位;
2、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3、获得工资报酬和享受国家、省、市及单位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
4、参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培训及国家、省、市规定的继续教育;
5、对事业单位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6、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有权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诉;
7、依照国家、省、市的规定辞职;
8、按照国家、省、市的规定及本合同相关条款,要求解除合同;
9、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遵守、法律和法规及规定;
2、依照法律、法规和,认真履行职责;
3、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单位的技术秘密;
4、遵守单位纪律、服务规范、安全生产规程,讲究职业道德,服从领导,勤奋工作;
5、努力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6、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履行的义务。
(五)其他:
按单位岗位规定执行。
三、岗位职责要求、岗位纪律及工作条件
(一)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岗位纪律,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须忠于职守,遵守岗位纪律。
(二)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依据岗位的需要采取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四、工资报酬、保险待遇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应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乙方工资报酬的具体办法和标准如下:
※第一种情况:工资报酬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执行。
※第二种情况:短期工作岗位合同、特殊岗位的工资报酬按甲乙双方的协议执行。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非工作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国家、省、市的规定支付高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实行弹性工作时间的除外)。
(二)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保证乙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具体办法和标准是:
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甲方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保障乙方享受有关休假、工伤、抚恤等福利待遇。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中止、终止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调整工作任务的;
2、乙方被调整工作岗位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的;
4、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而且不损害国家和双方利益的;
5、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期间,甲乙双方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本合同: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期未满,甲方非法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乙方因甲方过错而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在本单位服务年限长短支付违约金,标准为 (参考标准)在本单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发;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发。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的(实行弹性工作时间的除外);
(3)解除聘用合同后,未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
支付赔偿金的标准为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中断履行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规定的情形之外,合同期未满,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赔偿违约金, 标准为(参考标准) 每提前一年支付本人上年一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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