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3519项目(隆福国际)工程
网络系统
施工合同
二零零九年三月
发包人(全称): 郑州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 河南恒辰科技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3519项目(隆福国际)工程网络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3519项目(隆福国际)工程网络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
二、工程地点:郑州市京广路西、陇海路北(原3519工厂院内)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工程开工日期:2009年03月24日
工程竣工日期:2009年07月30日
五、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六、工程内容:3519项目(隆福国际)工程网络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穿线、调试、开通、售后服务、工程保修等全部内容。双方如有争议时,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内容为主。
七、工程造价:
1、设备金额(大写):壹佰壹拾壹万壹仟柒佰陆拾叁元整 (人民币)
¥: 1111763.00 元
2、网络耗材及施工费(大写):壹佰叁拾壹万捌仟贰佰叁拾柒元整 (人民币)
¥: 1318237.00 元
3、合同总金额(大写): 贰佰肆拾叁万元整 (人民币)
¥: 2430000.00 元
八、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的预付款;承包人当月完成的形象进度、工程量、产值(预算)应在当月30日前报给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工程师审批完后报给发包人工程管理部审批,工程管理部审批完后报给发包人预算管理部最终审核。预算管理部最终审核完后,发包人在每月 10 日前将上月完成工程进度款的80%支付给承包人。工程施工完毕后付至合同价(扣除工程预付款后)的80%工程款,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竣工资料齐全交于总承包人(或发包人工程管理部)及待办理完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付至工程造价的 95%工程款,剩余 5%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 30天内一次性结清(无利息)。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九、结算方式:
9.1.合同总价一次性包定,无大型变更洽商不得调整。
9.2.若有大型变更洽商必须要有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方可调整。
9.3.调整方法:与投标预算内有相同的参照投标预算(让利后)内相同项目和标准执行,没有的参照《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版)、《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版)以及相关取费标准和性文件进行调整。
十、质量要求:
10.1.承包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发包人的要求所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等向发包人提供条款中所列全部货物,且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包括零部件、备件),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所规定的标准和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技术参数、性能及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
10.2.安装必须按相关规范进行施工。
10.3.整体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10.4.主要产品清单见附件:
十一、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1.1.工程师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银 辉__ 职务:__总监理工程师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工程进度督导工程月报表审议,进场材料、设备验收、见证及工程资料监督管理_、以及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四控两管一协调工作。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有关工期变更、设计变更、合同价款调整等。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上报的各类方案的审批,不表示对所含费用的认可,同时也不解除承包人应负的责任。_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赵雪贵__ 职务:_工程管理部经理_
职权: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切管理工作。_____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___无_________
总承包人派驻的项目经理姓名: 晏大喜 职务: 项目经理
职权: 对所有施工及现场过程中的一切管理负全责。
承包人派驻的项目经理姓名: 杨红光 职务: 项目经理
职权:承包人的项目经理以及主要技术人员,必须负责处理作业现场发生的一切事项。
11.2.发包人工作:
11.2.1负责提供网络系统施工图1套。
11.2.2合同签订后7天内负责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11.2.3负责提供施工现场。
11.2.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
11.2.5核实、确认承包人施工工程量。
11.2.6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支付工程款。
11.3承包人工作:
11.3.1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签字确认的施工图进行安全文明施工,遇到与发包人提供图纸资料不符处,及时通知发包人,协调解决并及时提供二次深化设计交发包人签字确认。
11.3.2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成立项目部,主持本工程的日常工作,保证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服从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总承包人的监督管理。
11.3.3在合同签订后组织材料、设备定购工作,按时完成发包人要求的现场安装工作。
11.3.4承包人对其材料、设备、安装工程负责,如因材料、设备、安装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事故,承包人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返工重新安装并承担所造成的相应损失。
11.3.5严格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对现场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现场的安全、消防、文明施工及环卫工作,遵守总承包人的现场各项管理规定。
11.3.6负责做好工程检测、验收工作,出具检测验收报告。
11.3.7负责提供向总承包人提交符合竣工备案要求的该施工项目的报验资料。
11.3.8服从总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的监督和管理。并负责与各施工队伍配合好,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
11.3.9承包人不得将所承揽的工程进行转包或分包。
11.3.10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其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1.3.11本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提交发包人一式四份,经发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12自行负责工程成品保护,造成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1.3.13按有关规定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
11.3.14保证工程质量,按时竣工。
11.3.15在规定时间内免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十二、违约责任:
12.1承包人逾期完工的,每拖期一天,按合同价的千分之三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保留根据建设情况,对进度进行协调的权力。若因承包人的原因出现赶工,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措施赶工,并不得提出任何与此相关的费用要求。若由于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误而造成第三方对发包人的索赔,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承包人承担。
12.2承包人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应立即整改,限期整改期间每日按合同价的千分之三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如承包人拒绝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拖延整改期限超过15天的,发包人有权清退承包人,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赔偿。
12.3承包人达不到约定的文明安全管理标准,应立即进行整改,限期整改期间每日按合同价的千分之三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如承包人拒绝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拖延整改期限超过7天的,发包人有权清退承包人,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赔偿。
12.4 因发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工期应予以顺延。
12.5 如因发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或停止,则发包方需支付承包方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已定货且未供货的物品)。
12.6 如果施工过程中因第三方影响承包方施工进度的,承包方的损失将由发包方赔偿。
12.7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水灾、火灾、雪灾、地震和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可抗力的解释为准),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视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 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郑州市人民起诉。
十五、本合同在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在保修期结束,余款结清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六、合同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二份,发包人承包人乙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四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二份。
16.2 合同订立时间: 2009年 03 月 24 日;
合同订立地点:郑州市陇海中路50号慧丰大厦五层508室
十七、双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的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往来函件,与本合同共同组成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解释顺序以时间先后排序,时间在后的优先。
十八其他
18.1.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包括:①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全部费用;②各项手续费用;③总包管理费;④一切风险费;⑤其它不可预见费。
18.2. 承包人必须服从总承包人的管理,遵守总承包人的现场管理规定,并与总承包人签订管理、安全协议书。若有违反,发生的各种问题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自负。
18.3. 承包人在总承包人的统一管理规定下,应与各施工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避免发生质量事故。若有问题,请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协调解决,发生的各种问题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自负。
18.4. 本合同价中包括总包管理费2%,由发包人代扣,直接支付给总承包人。如总承包人未履行自己的工作,发包人有权扣减总包管理费。
18.5. 在现场发生的各种水、电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18.6. 本工程施工中其他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发 包 人:(盖章) 承 包 人:(盖章)
住 所:郑州市陇海中路50号 住 所:郑州市农业路东37号
慧丰大厦五层508室 银丰商务港A座1016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371-67725202转608 电 话:0371-63306366
传 真:0371-67725175 传 真:0371-67261825
开户 银行:建行郑州大石桥支行 开户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郑州财富广场支行
帐 号:41001515010050201765 帐 号:170 202 931 920 008 2729
邮政 编码:450052 邮政 编码:450000
附件:
隆福国际智能化服务小区产品及报价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单位元) | 小计(单位元) | 备注 |
一、网络设备 |
| ||||||
1 | 防火墙 | 天融信 NGFW4000-UF 千兆防火墙 | 台 | 1 | 188000 | 188000 |
|
2 | 核心交换机 | MP 4128 | 台 | 1 | 24600 | 24600 | |
3 | 汇聚交换机 | MP 3200 | 台 | 8 | 16000 | 128000 | |
4 | 接入交换机 | MP 3152 | 台 | 38 | 8800 | 334400 | |
5 | 光纤模块 |
| 块 | 42 | 1850 | 77700 | |
6 | 模块 | 普天 超五类 | 个 | 4681 | 35 | 163835 | |
7 | 面板 | 普天 双口 | 套 | 4681 | 8 | 37448 | |
8 | 耦合器 | 国产 | 个 | 160 | 70 | 11200 | |
9 | 网络机柜 | 2m 爽通 豪华 | 台 | 1 | 2300 | 2300 | |
10 | 网络机柜 | 华美 2米 | 台 | 17 | 1720 | 29240 | |
11 | 配线架 | 普天 超五类 | 个 | 51 | 850 | 43350 | |
12 | 理线架 | 神虎 | 个 | 102 | 170 | 17340 | |
13 | 接入交换机 | MP 3026G | 台 | 4 | 4350 | 17400 | |
14 | 机架式光纤收发器 | 机框 NET-LINK 双电源含8个千兆多模卡 | 台 | 1 | 2650 | 2650 | |
15 | 卡式收发器 | NET-LINK 多模千兆光纤收发器 | 块 | 7 | 1100 | 7700 | |
16 | 台式光纤收发器 | NET-LINK 多模千兆光纤收发器 | 台 | 7 | 3800 | 26600 | |
17 | A、小计 |
| 1111763 |
| |||
二、网络耗材及施工费 |
| ||||||
1 | 双绞线 | 普天 超五类 | 箱 | 760 | 750 | 5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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