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互联网采取在线视频方式开庭。存在确需当庭查明身份、核对原件、查验实物等特殊情形的,互联网可以决定在线下开庭,但其他诉讼环节仍应当在线完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互联网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互联网采取在线方式审理案件,案件的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一般应当在线上完成。
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案件审理需要,互联网可以决定在线下完成部分诉讼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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