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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补偿分期支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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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补偿分期支付可行,但需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离婚有过错方应赔偿无过错方,如重婚、家暴等。无过错方必须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否则视为放弃。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方提起,且仅限于离婚诉讼期间或一年内提出。婚内赔偿不受支持。被告可在同意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或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离婚登记后提出损害赔偿请求需在一年内,否则不予支持。

法律分析

一、离婚协议补偿分期支付可以吗

离婚协议补偿分期支付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这不仅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当事人有上述情形的即被视为有过错,即须对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有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过错的,无过错方则不得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由人民在判决离婚时一并作出裁决。由于人民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已将与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书面告知了当事人,原告不提出请求的,视为对权利的放弃,并丧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原告在离婚诉讼中即使提出了损害赔偿请求,但人民判决不准离婚的,则当事人的请求权因失去了存在基础而不能得到支持。

二、离婚损害赔偿什么时候提出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

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结语

离婚协议补偿分期支付需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离婚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遗弃等行为构成法定事由,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原告必须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请求,在判决离婚时裁决。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时限为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不支持婚内赔偿。被告可在同意离婚时提出请求,一审未提出的可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提出请求需在一年内,否则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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