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本单位的建设、改革与发展。
2、负责本单位各项行政事务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3、负责制订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4、对本单位的重大学术性和专业性事宜提出意见与方案,提交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组织实施。
5、负责本单位教学、科研、学术、艺术实践工作的组织实施。
6、负责本单位人事工作,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配合学校做好教职工的调配、职称评定、晋级、考核和奖励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办学层次。
7、负责教学、实验室设备、图书资料等资产管理工作。
8、负责本单位财务工作。按规定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重大支出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9、与院共同负责本单位学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做好招生和就业指导工作。
10、负责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
11、配合院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学风、院风 建设构建和谐文明校园环境。
12、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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