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1、实现“道路平整、排水畅通、设施完善”的总目标和市政设施完好率管理;
2、树立为社会服务的精神,为市民大众提供安全、功能完善的市政设施;
3、为实现“市政设施维护失责投诉为零”的目标而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二、工作任务
1、对县城区管养范围内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往返巡查工作,并确保正常开展巡检工作;
2、对日常巡查工程中得到的资料进行记录、处理、整理、分类和归档,及时报送至市政维护管理所,由管理所负责实施处理;
三、巡查范围
1、负责全城区管养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巡查工作。包括:市政管理红线范围以内已接管的城市道路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道路占用挖掘、非法施工、施工围挡以及各类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理工作;
2、附带巡查管养范围内的其他各产权单位设施井盖,如电力、电信、通讯井盖等。
四、巡查内容
路面破损、沉降、坑洞、侧平石缺损、人行道破损、下沉、伸缩缝损坏、路灯杆缺损、井盖丢失、排水设施损坏、污水溢流等。
五、巡查方式
道路设施巡查:主要为自行车巡查和步行巡查。巡查实行分区块巡查制度,巡查以新兴街为界线分为东、西两区。
六、巡查资料的填写与处理
对巡查中发现的违章现象及时处理,并将违章责任人带于局办理相关手续。市政设施的正常破损,应及时照相取证,根据损坏程度,将设施的损坏分为若干种类型,并对应填入当日的巡查日志。巡查人员完成当日任务后,根据巡查日志填写维修登记表。资料员把当日的巡查资料进行归纳整理,经市政所主管领导审核后转送至局主管领导批示。次日维修队伍将破损市政设施维修完毕后,应照相取证说明维修完毕。
七、岗位职责
1、负责队内全面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每月组织业务工作学习、例会一~二次,审核每天的'巡查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各条巡查线路,根据巡查日志的资料和现场巡查,编制初步的月度“道路正常养护资金计划”;负责监督巡查工作的纪律情况,及时汇报发现巡查员工作过程中的存在问题,确保巡查队工作正常运转。
2、各职能组
包括巡查覆盖、截污纳管、违章处理、养护核量,按制定的小组搞好本组内的各项工作,记录每天的巡查资料和负责传送至资料员整理;
3、资料员
负责整理每日的巡查日志、《违反条例处置单》等资料分类归档;并负责与外单位(如:96110、110台、电信、供电等)的联络和巡查队的内勤工作。
八、巡查员注意事项
1、在巡查工作中,巡查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执法证胸牌,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进行巡查,端正工作态度,尽职尽责,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2、巡查人员对本人负责巡查路段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往返巡检,并做好详细的巡查日志,作为填写维修登记表的依据;
3、发现危急情况(如排水、供水等井盖丢失、路面严重下陷等)应立即打电话报告局主管领导进行批示;
4、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九、奖惩办法
每组成员每两日将所辖街道巡视一周,并及时发现和上报情况,巡查人员未能进行有效监控的行为,每月不得连续出现三次,如超出三次,每次扣除年终积分1分,如到年终积分低于85分,不予发放年终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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