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驾考理论考试说明:
一、在考试期间有下列行为的中止本科目考试,本科目成绩作废,重新预约考试:
1、携带学习资料进入考场;
2、接听手机、查看传呼机的;
3、扰乱考试场内秩序的;
4、大声喧哗,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的。
科目一考试流程:
第一步:考生在候考室候考(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第二步:核对考生身份(指纹验证、图像对比);
第三步: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第四步:第一次考试不合格者,现场补考一次;
第五步:考生考试实时图像与资料图像比对;
第六步:打印考试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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